• 首 页
  • 工作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 调查征集
    • 市民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工作 >> 行政许可、审批、执法公示
  • 决策参考第四期

  •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1-22  阅读次数:201  字体:[ 小 中 大 ]
  • 2017年一季度农村经济

    形势分析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常德市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以粮食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工作重点,稳定畜禽养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积极理清思路,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了各项工作稳步顺利推进。

    一、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

    全市一季度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亿元,增长2.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2亿元,增长2.1%,今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一季度发展形势较好。

    1、种植业方面。小麦播种面积0.74千公顷,同比增加2.78%,蚕豌豆播种面积0.16千公顷,同比持平,马铃薯播种面积0.09千公顷,同比持平,油菜籽播种面积14.64千公顷,同比基本持平,蔬菜播种面积4.98千公顷,同比持平,其它作物0.10千公顷,同比持平。

    2、养殖业方面。今年一季度生猪养殖略有减少,受退养影响,全市生猪存栏21.95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2.63万头,同比减少0.86%,生猪出栏15.95万头,同比减少0.87%;牛存栏1.82万头,出栏0.29万头,同比增加3.33%;羊存栏3.82万只,同比持平,出栏1.19万只,同比减少0.83%;家禽出笼145.31万羽,同比增加3.5%,存笼262.3万羽,同比增加1.67%。禽蛋产量1918吨,同比增加3.51%,奶产量0吨,同比减少100%。

    二、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

    总体来看,当前农村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一是农产品价格行情看好。据调查,目前,生猪、畜禽、食用菌等农产品价格稳定,生猪价格渡过春节后的低迷之后,逐渐回暖,重新回到16元/每公斤以上;食用菌虽然较去年的峰值价格有所回落,但依然高于去年均价,且产品供不应求。二是农资市场健康有序。调查显示,目前磷肥、钾肥的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尿素、复混肥价格较去年同期分别上涨了110元/吨、100元/吨,主要是去年较前年分别下降了250元/吨、300元/吨。水稻种子储备量充足,能完全保证我市农户早稻生产的种子需求,玉米与棉花种子价格几乎没有变动。为满足广大农户的耕作需求,全市农资主管部门和经营主体还在积极备货当中。

    三、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农业产业化水平低。虽然近年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但产业化水平较低的现实没有改变,企业带动作用不明显,结构调整任务仍然艰巨,龙头企业规模档次急需提升。

    2、基础设施建管机制滞后。由于历史欠账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的状况仍未改变,交通、水利等村级基础建设的具体管护措施缺失。

    3、农民持续大幅增收困难。种养业还是容易受到市场价格波动、恶劣自然条件、农资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收入高水平增长还有一定困难。

    四、几点建议

    1、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针对目前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落后的问题,要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大力推动城市基础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增加对农村的投资,将更多的财力投入到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和道路、供水、农田改造、水利建设等生产基础设施上来。

    2、引导发展专业的合作社,提高中小养殖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引导中小养殖户走联合的道路,形成“底层突破、以产业为轴心、骨干带动、全面发展”的道路,以此确保中小户及时、全面、准确的掌握市场行情,抵御市场竞争和需求变化带来的巨大风险,保护好中小养殖户的利益。

    3、需要按照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产业化要求,整合现有资源,提升综合效益,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扩大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

     

    撰稿:刘震

     

    2017年津市市住户一季度收入数据分析

     

    一季度年津市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63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7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85元,增长15.1%,津市市城乡居民收入均保持均衡较快增长态势。

    津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一览表

    单位:元

    城镇

    增幅%

    农村

    增幅%

    可支配收入

    7663

    9.2

    3932

    7.7

      工资性收入

    3363

    8.8

    1232

    7.7

      经营性收入

    1105

    13.4

    1488

    10.4

      财产净收入

    284

    0.0

    8

    -92.0

      转移净收入

    2611

    9.0

    1204

    7.7

    1、工资改革效果明显。2016年6月津市市正式实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幅度为20%~8%之间,其它行业工资也相应水涨船高。

    2、经营性收入增长加速。随着乡镇毛里湖湿地项目、新镇古镇建设、电商产业园、商业综合体、“绿色存折”、“五城同创”等项目的稳步推进,使经济软硬环境提质,吸引大批投资者,给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为经营性收入的加速增长提供强力支撑。

    3、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1)养老金提标。津市市城镇居民养老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从2016年1月津市市全面实施湘人社发〔2016〕55号《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文件,退休人员工资提高比例达7.1%。2016年下半年津市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标准从每年720元,提高到900元,增幅为25%。(2)外出务工收入增加。津市市是一个劳务输出性的县市,一季度津市市非常住人口占期末住户成员数为10%,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人均907元,增长58.3%。

                                                撰稿:雷红梅

     

  •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
  •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 津市市统计局   承办单位:津市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常德求实网络

    建议您将电脑显示分辨率调整为1024*768及以上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