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X:
经查,你(单位)于2016年8月31日在澧水XX河段管理范围内修建皮带运输机,影响河道及堤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__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条、《湖南省水政监察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津市市水务局
2016年9月1日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