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审公[2017] 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9月14日,对津市市关山路道路改造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㈠项目基本情况
津市市关山路道路改造工程列为津市市2015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津发改投[2015]197号),计划批复投资额为72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津市市金鱼岭办事处,设计单位为津市市城乡规划测绘设计院,施工单位为湖南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津市市精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
该项目合同金额为4690859元,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综合整治、沥青路面、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开工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竣工验收时间2017年1月19日。
㈡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履行了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中标单位为湖南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4690859.31元。招投标代理机构为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履行了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工程资金来源合规。但工程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的情况。
三、审计结果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金额为5450545.73元,审定金额为4637279.60元,审减金额为813266.13元。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813266.13元。
五、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已责成单位进行整改。津市市金鱼岭街道办事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采纳,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津市市审计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