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大规划 、大宣传、强基层、强基础”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安排,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有效落实森林火灾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以优异的森林防火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在今年8月-12月,全省统一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大规划 、大宣传、强基层、强基础”(以下简称“两大两强”)活动,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总目标,深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两大两强”活动,有效提升全省各级各部门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损失,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谱写美丽中国、生态湖南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通过各级森林防火、林业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确保全省秋冬防火期内不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确保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5%以上,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尽量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工作举措
(一)瞄准目标大规划 按“五条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1.省和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办法,制定具体考核标准。
2.明确森林防火建设重点:重点实施林火预警监测系统、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森林航空消防、林火阻隔系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六大建设任务,大力加强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治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机械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六化建设。
3.创新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消防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科学防火和依法治火五大机制,形成完备的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
4.8月,省和所有市州、县市区编制完成2017-2025年森林防火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分别报上级林业、发改、财政三个部门备案。
(二)全民防火大宣传 落实以人为本、确保人身安全的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类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扑火意识,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1. 8-9月,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制作森林防火专题宣传片,分发到市州、县市区。进入森林防火期,全省各级电视台同步播放,强化宣传。
2.确定9月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落实森林防火“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四进”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多形式、全方位、深层次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确保《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商请省委宣传部门加强森林火灾新闻报道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积极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
4.实施森林防火宣传三个百分之百。即: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森林防火工作人员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达100%,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关注“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达100%,全省手机用户群发森林防火短信达100%。
(三)压实责任强基层
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群防群治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火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群防群治措施,进一步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监管,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力度,督促基层各单位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主体全面落实森林火灾各项防控措施。
1.进一步明确县(市、区)乡镇、村组森林防火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确定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森林防火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专干;县(市、区)、乡镇与村、组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加强护林员管理,建立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林区的村、组明确专人负责森林防火,组建群众义务森林消防队伍。
2.进一步明确森林、林木、林地经营主体森林防火职责。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铁路的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应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做好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3.落实《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工作约谈制度(试行)》,制定全省森林防火约谈制度实施办法;启动《湖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立法程序;修订完善市州森林防火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督促各地实事求是上报森林火灾信息。
4.10月,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集中组织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活动,整改落实火源管理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到位。10-12月,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依规打击处理森林火灾肇事者,做到有火必查、有责必究,严肃处理。防火关键期,各县市区发布森林防火禁令,实行封山管理,强化重点人员监护,停止野外用火审批,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工作创新强基础 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要求,执行森林防火项目建设的规章和标准,努力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贯彻执行《湖南省森林防火值班规定》和《湖南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加强全省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及时、准确、规范处置森林火情信息,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
1.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示范点建设。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确定2-4个县,各市州、县市区选择1-2个乡镇、村组,创新举措,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支持指导单项或多项示范试点建设,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大力推介各基层单位森林防火工作举措的创新,推广新技术在森林防火领域应用。
2. 落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防大火、扑大火”准备。依托省政府应急平台,认真组织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2017年应急管理合作项目》,与江西省联合组织跨省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联合桌面演练,完善省际联防和区域联动扑火体系。各级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扑火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时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按照规定建设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立规模适当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并按规定标准配齐扑火机具、通信器材和防护装备。按照分级培训原则,8月下旬至9月上旬,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片、分期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指挥员集中组织培训;进入防火期前,各市州、县市区完成对森林防火指挥员、扑火队长、森林消防队员以及护林员的业务培训。
3.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巡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将适时派出督查组赴各市州和重点林区县市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情况。进入防火期前和防火期内的关键时期,各市州、县市区派出督查组,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4.积极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专题调研,摸准实情、找准短板,精准发力。组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专家在森林火灾扑救、防火监督检查、防火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组织中南林科大和湖南省林科院、湖南省林勘院的科研人员,加强森林防火科研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技术规程和建设标准,提高我省森林防火科研水平,努力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落实项目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省厅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足额配套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高质量、高水平、按时限完成国家森林防火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
5.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备勤。坚持有火警必接、有火情必处置的原则,严明森林防火值班和火情信息报送纪律,用好管好“12119”森林火灾报警平台,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分级报告、零报告、有火必报和日报告制度,确保火情调度及时、火灾处置得力。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和“抗大旱、防大火”以及“持久作战”的思想,把森林防火工作做为林区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宣传、再防范、再落实。
2.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根据“两大两强”活动总体安排,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年底,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对各地“两大两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活动组织不力、森林火灾多发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4.请各地将森林防火工作“两大两强”活动安排部署情况和活动工作总结分别于8月30日和12月31日前上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