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常德市人社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市申请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12月18日开始至2017年12月22日止。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以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市就业部门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和举报问题应签署真实单位和姓名,并提供调查核实的线索。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6—4236365
附:津市市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花名册
津市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