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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津市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0-27  阅读次数:167  字体:[ 小 中 大 ]
  • 市直各单位、全体市民:

    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应急准备意识,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湘发【2001】15号第七条规定有关内容,“每年11月1日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现将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49分

    二、 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

    在全市城区范围。

    三、防空警报试鸣的方式

    预先警报:发现敌空袭迹象时发出的警报。鸣响方式: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三分钟。

    空袭警报:发现敌空袭的明显征候时发出的警报。鸣响方式: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报知空袭危险已经消除的警报。鸣响方式:连续鸣3分钟。

    四、 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

    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报请津市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津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防空警报试鸣前,市人防办将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过往人员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津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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