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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教函〔2017〕22号
津市市恒通幼儿园雷立东:
你向津市市教育局提出的《关于申请将原筹设“津市市澹津幼儿园”变更为“津市市东宇幼儿园”的报告》已收悉。根据津教函(2016)14号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津市市关于民办幼儿园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筹设期原幼儿园名称“津市市澹津幼儿园”变更为“津市市东宇幼儿园”,办园地点不变。
此复。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