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元月中旬召开,具体日期授权津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津市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津市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津市市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草案),批准津市市2018年财政预算;
3.听取和审查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查津市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听取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7.选举事项;
8.议案票决;
9.表彰事项;
10.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