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黄旭峰副市长为津市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