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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津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2-21  阅读次数:602  字体:[ 小 中 大 ]
  •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编号第48号):常德市简易填埋的乡镇农村垃圾量达到100多万吨,渗滤液未收集处置,其中10个堆放点位于西洞庭湖保护区范围。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监管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整改目标:限期对简易填埋的乡镇农村垃圾进行安全有效处置,严防环境污染风险。

    完成情况:

    我市在2013年开始进行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全市共修建压缩式乡镇垃圾转运站7个,配置转运车9辆、垃圾清运车辆401辆、垃圾收集箱388个、垃圾收集桶6.05万个。我市农村垃圾处理达到了全覆盖,环境垃圾污染基本消除。本次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各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均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按照工作方案对各辖区进行了排查摸底,均未发现存在简易垃圾填埋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津市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津市环保局法宣股

    联系电话:4230917

    联系地址:津市市银苑路835号

     

     津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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