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自2012年6月正式启动工作以来,通过五年多的工作,在省厅、市局的指导和技术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形成了文字报告、外业调查、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内业建库及数据库行政区划调整等工作,至此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项任务已顺利完成。并于2017年8月31日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的一致验收通过。
津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完成,对全面落实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及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起到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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