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所、中心,工业集中区分局,各镇(城区)国土资源所: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宪法宣传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我国宪法,加强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土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津法治办发〔2017〕18号文件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实际,特制定我局2017年度“12·4”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请贯彻落实。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国土。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局成立2017年度 “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领导组,组长:吴正清, 副组长:胡振基、高翔、胡庭岸、胡圣华、朱文君,成员:陈亮、鲁秋实、李宏、陆智、何明唯。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陈亮为活动牵头协调人员。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七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涉土涉矿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国土”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重点宣传《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知识100问》、《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农村宅基地政策法规知识问答》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知识。
五、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加强国家宪法日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土,保障科学发展,共筑中国梦为主要宗旨,以服务三农、送法下乡为重点,大力宣传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特别是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里。
(一)精心组织和筛选涉土涉矿方面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制作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到乡村。
(二)各股室、中心、分局、站所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利用宣传展牌、标语等媒体进行宣传,形成氛围,增强广大干群依法用地、保护耕地意识,保护环境意识,推动绿色发展、共享发展。
(三)在全局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讲座,全系统在岗人员全部参加,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守法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在注重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组织丰富的宣传资料,抽调得力人员,制定好周密的活动方案,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二是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探索新途径,丰富宣传新载体,努力扩大宣传影响。
三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注重宣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是我们的宣传重点,可根据群众需要,有针对性地宣传。
四是各股室、中心、分局、站所在做好宣传活动的同时,注意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搜集好相关宣传图片、资料、典型事迹,并于12月5日前连同宣传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