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2日津市市公安局局立案侦查某公司被网络诈骗案。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通过冒用报案公司电子邮箱的手段,骗取该公司泰国客户资金89828美元至金米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OSA11012487849901账号,该账户于2016年8月15日被依法冻结29035.81美元,其中被骗资金占冻结资金的85.96%。
为此,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以银监发〔2016〕41号印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附件五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拟将被骗资金24959.18美元(29035.81×85.96%=24959.18)按资金来源原路返还。
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返还比例有异议,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