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药山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不到一小时内,成功为群众追加万元遗失现金。
12月5日上午11时许,药山派出所接到村民刘伍军电话报警称:其在药山农商银行取钱时,遗失了1万元现金,已被人拿走。接到报警后,所长项峰、副所长徐坤、民警鲁鹏和工作人员刘学元立即赶往现场。 经了解刘伍军(男,55岁,药山镇三新垸村人)因眼疾,在该行取2万元现金时,将银行工作人员放在柜台的2叠钱,拿走一叠1万元后,将另一半现金遗失在柜台。半小时后,其侄女发现他遗失1万元在银行,等两人赶往银行时,发现钱已被人拿走。了解情况后,所长项峰安排徐坤调取银行监控,鲁鹏与刘学元则向银行工作人员了解在其后面存取款人员情况。经两方人员核实,发现喻某(男,45岁,药山镇民康村人)有重大嫌疑。民警们马上赶往喻某在民康茶场的家中,发现喻某并未回家。民警们马上向熟悉喻某的人了解并打探其行踪,发现喻某此时正在街道一茶馆内打牌。于是,民警们立即赶到该茶馆,将正在打牌的喻某带至派出所进行盘问,但喻某拒不承认拿走了1万元现金,只说是自己取了钱。民警们根据调取的银行监控和其取款情况,对其进行法律宣讲,并告知其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经民警们耐心反复的宣讲,喻某终于承认了拿走1万元现金的事实,并将1万元现金交给了民警。
刘某军拿着派出所民警不到一小时为其追回的1万元现金,感动万分,只是不停地嚅动嘴唇,反复说着:谢谢,谢谢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