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
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
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和常德市发改委《关于印发2017年版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常发改价服〔2017〕482号)文件精神,经对我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我市2017年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有关执收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我局2016年《关于公布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津发改价[2016]8号)同时废止。
附件:1.2017年津市市本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2.2017年津市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1:
津市市2017年版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行政审批部门 | 行政审批事项 | 前置服项目 | 实施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 | 服务内容 | 收费项目 | 定价部门 | 收费文件 | 执收单位 |
1 | 市公安局 | 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证核发及爆破作业(B级)审批 | 民爆物品从业单位专营仓库的安全评价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31条;《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库等安全评价导则》(GA/T848-2009);《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 对民爆物品从业单位专营仓库进行安全评价 | 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库安全评价费 | 省发改委 | 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 | 取得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2 | 市住建局 | 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附属绿化面积测绘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16条;《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25号)第17条 | 建设项目附属绿化面积测绘 | 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 | 省发改委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有测绘资质的单位 |
3 | 市规划局 |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选址论证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1条 | 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 规划设计收费 | 省发改委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
4 |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测量现状地形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5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1条 | 提供现状地形图 | 数字线划地图、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管线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等)收费 | 省发改委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具有规划测量资质的测绘单位 | |
5 | 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提供技术经济指标复核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5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2条 | 编制技术经济指标复核报告书 | 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收费 | 省发改委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具有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 | |
6 | 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14条,第25条 | 编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 规划设计收费 | 省发改委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有资质的设计机构 | |
7 | 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常政发[2014]10号)第48条 | 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收费 | 省发改委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 |
8 | 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面积复核报告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5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5条 | 编制面积复核报告书 | 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收费 | 省发改委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具有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职能的单位 | |
9 | 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放线反馈图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5条 | 绘编放线反馈图 | 数字线划地图、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管线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等)收费 | 省发改委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具有规划测量资质的测绘单位 | |
10 | 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竣工地形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5条、第67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35条 | 编制竣工地形图 | 数字线划地图、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管线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等)收费 | 省发改委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具有规划测量资质的测绘单位 | |
11 | 市安监局 |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化品、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安全预评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9条,第19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18条 | 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 安全预评价费 | 省发改委 | 湘价服[2014]91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12 | 安全验收评价 | 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安全评价验收收费 | ||||||
13 | 安全现状评价 | 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安全现状评价收费 | ||||||
14 | 权限内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预评价 | 《安全生产法》第29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9条、23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9条、11条、29条、30条 | 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 安全预评价费 | 省发改委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
15 | 安全验收评价 | 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安全评价验收收费 | ||||||
16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 安全现状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9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6条,第8条 | 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安全现状评价收费 | 省发改委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
17 | 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其改扩建审批 | 安全预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9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9条 | 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 安全预评价费 | 省发改委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
18 | 安全验收评价 | 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安全评价验收收费 | 省发改委 | |||||
19 | 权限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属省级委托市级实施项目) | 安全现状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9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19条 | 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收费 | 省发改委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
20 | 市国土局 | 实施不动产(房地产)登记 | 对不动产(房地产)进行测绘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三)款。 | 提供不动产(房地产)测绘图 | 不动产(房地产)测绘服务费 | 省发改委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不动产(房地产)测绘服务机构 |
21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机动车安全技术认证 | 对机动车开展安全技术检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 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 市发改委 | 常发改价服[2016]728号 | 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
22 | 市环保局 | 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达标认证 | 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进行检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 提供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检验报告 | 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检验费 | 市发改委 | 常发改价服[2017]269号 | 各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检验机构 |
备注:目录清单中的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定价部门负责解释,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 |
附件2:
津市市2017年版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行业主管 部门 | 定价部门 | 设立依据 | 收费文件 | 收费范围 | 执收单位 |
1 | 房产测绘服务费 | 市国土资源局 | 省发改委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委托者 | 具备资质的测绘企业 |
2 | 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 | 市规划局 | 省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湘价服[2013]128号 | 委托者 | 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
3 | 电表防雷设施建设技术服务费 | 市气象局 | 省发改委 |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 湘价服[2011]194号 | 委托者 | 防雷技术服务机构 |
4 | 防雷技术服务费 | 市气象局 | 省发改委 |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施工单位 | 防雷检测中心 |
5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 市政府办 | 省发改委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进场交易者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 | 林权交易服务费 | 市政府办 | 省发改委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湘发改价服[2017]678号 | 进场交易者 | 市林权交易服务机构 |
7 | 林业技术鉴定服务费 | 市林业局 | 省发改委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湘发改价服[2016]646号 | 委托者 | 市林业技术鉴定机构 |
8 |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 服务费 | 市发改委 | 省发改委 |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 湘发改价服[2015]744号 | 委托者 | 代建单位 |
9 | 安全预评价报告 编制费 | 市安监局 | 省发改委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 | 湘价服[2014]91号 | 委托者 | 安全评价机构 |
10 | 安全现状评价费 | 市安监局 | 省发改委 | 《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0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第36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湘价服[2014]91号 | 委托者 | 安全评价机构 |
11 | 仲裁服务费 | 市法制办 | 省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 湘发改价服[2016]220号 | 委托者 | 市仲裁服务机构 |
12 | 公证服务费 | 市司法局 | 省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湘发改价服[2016]432号 | 委托者 | 市公证服务机构 |
13 | 律师服务(部分)费 | 市司法局 |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 | 湘发改价服[2016]129号 | 委托者 |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
14 | 司法鉴定服务费 | 市司法局 |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 湘发改价服[2016]646号 | 委托者 | 司法鉴定机构 |
15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委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常发改价服[2017]281号 |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 市安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16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市城管局 | 市发改委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常价服[2009]93号 | 产生垃圾的单位 | 环卫服务机构 |
17 | 建筑垃圾处理费 | 市城管局 | 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常发改价服[2017]480号 |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 | 市建筑垃圾管理机构 |
18 | 污水处理费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津发改价[2016]10号 | 排污企业 | 污水处理厂 |
19 | 有限电视安装费 | 文体广新局 | 省发改委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湘发改价服[2016]62号 | 申请单位或个人 | 网络有限公司 |
20 | 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 | 市住建局 | 省发改委 | 常发改价商〔2016〕496号 | 常发改价商〔2016〕496号 | 申请用气单位 | 燃气有限公司 |
21 | 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验收费 | 市公安交警支队 | 市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 常发改价服[2016]728号 | 委托者 | 长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
22 | 机动车尾气污染物 检验收费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 常发改价服[2017]269号 | 委托者 | 长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
备注:目录清单中的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定价部门负责解释,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