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德市发改委年度稽察工作安排和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四水治理项目专项稽察的通知》常发改稽【2017】536号的精神,2017年11月6日对我市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四水治理项目(西毛里湖电排续建工程)进行了一次专项稽察。
11月6日上午,由常德市发改委纪检书记杨定波、稽察办主任朱湘平及两名稽察专家组成的稽察组(市发改局稽察办配合)对我市西毛里湖电排续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稽察主要内容:
1、项目审批及执行基本建设情况;
2、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3、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
4、是否按基本财务规则单独建帐、独立核算;
5、建设内容、规模、标准、采购设备、材料及服务是否按批复要求实施;
6、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是否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7、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8、项目运行管理及效率发挥情况。
此次稽察听取了项目业务主管部门(水务局)对该项目实施的详细情况汇报、查阅资料、观察现场、稽察意见反馈。该项目总投资844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220万元,地方配套4222万元。项目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除引水河道清淤和交通桥未完工外,其他均已完工,预计在2018年3月竣工投入使用。
通过专项稽察,有力促进项目落地、运作规范、资金安全、投资增效、干部廉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