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17〕273号
关于对津市市城中村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津市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津市市城中村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津市市盐矿宿舍片区、麓山小区及周边、环肖家湖片区。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670亩,征收拆迁房屋923户98264平方米,全部实施货币补偿安置。其中盐矿宿舍片区城中村258户26844平方米,麓山小区及周边城中村300户21000平方米,环肖家湖片区城中村365户5042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50006万元,资金来源为贷款及自筹。
四、项目建设务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好招投标工作。
据此批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确保项目尽快实施。
(联系人:王谦 13786628000)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