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精神,受津市市财政局委托,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对2016年津市市城市基础设施长效维护管理补助专项(以下简称“长效维护管理资金”)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长效维护管理资金是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对城市道路设施养护,路灯亮化设备完好、亮灯率以及城区绿化养护及鲜花布置等方面支出的专项资金。
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安排长效维护管理资金2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津市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下属的津市市市政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政处”)和津市市园林管理处(以下简称“园林处”),其中:市政处预算安排长效维护管理资金115万元、园林处预算安排长效维护管理资金85万元。
实施单位职责分工情况如下:
1、市政处
市政处负责对市区道路的管理、养护、维修;对市政道路大、中、小型工程的施工工作;负责对部分开挖道路的管线工程或其他工程进行施工及管理,坑路面修复;负责对市区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疏通;负责对市区管辖的井盖、泄水板盖的更换、维修;负责对市区排水设施的改造、扩建、维修工程进行施工。
2、园林处
负责全市公用绿地、公园进行化块分路段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
本项目的绩效总目标为:市城区交通道路的畅通及平安出行,美化市区、提升城市品质,满足市民对城市宜居的需求,成为自然、生态、宜居的城市。
2、2016年项目绩效目标
(1)市政处长效维护管理项目
一是道路维护要严格按照道路养护、维修规范,保障道路的畅通及道路设施的完好,及时处理好道路方面的市民投诉接访工作。
二是排水维护要保证市区排水设施畅通,及时进行排水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
三是保证路灯亮灯率达标,及时对路灯设施进行维护、维修。
四是加强对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对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2)园林处绿化维护管理项目
为提高我市绿化景观效果,从三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一是严格加强维护人员的管理;二是推行精细化维护管理;三是及时处理和解决市民的所需所求,把服务民生作为工作的落脚点。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至本次现场评价结束时止,市住建局及市政处、园林处未对2016年度长效维护管理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所接到市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价工作涉及预算决策、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
根据方案,本次评价对年度内全部资金(100%)的收支及相关项目内容进行了审核,并在各单位进行了满意度问卷调查。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度,市财政拨付给市住建局长效维护管理资金共计200万元,其中:2016年5月拨付第一季度专项资金50万元、7月拨付第二季度专项资金50万元、9月拨付第三季度专项资金50万元、12月拨付第四季度专项资金50万元,当年合计拨付200万元。
市住建局当年拨付给市政处和园林处150万元,其中:2016年5月拨付第一季度专项资金50万元、7月拨付第二季度专项资金50万元、9月拨付第三季度专项资金50万元,市住建局根据审核批复制度,对于第四季度的资金经批准后结转至下年度初拨付,2017年初到位5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市住建房局拨付给市政处长效维护管理资金为115万元,市政处长效维护管理资金实际支出为175.97万元;市住建局拨付给园林处长效维护管理资金为85万元,园林处长效维护管理资金实际支出为134.49万元。市政处、园林处支出合计金额310.46万元,即市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200万元已全部用于长效维护管理项目支出。具体支出项目为:
(1)市政处长效维护专项资金分为道路维护费、路灯维护费、下水道维护费三项费用支出,具体支出项目为:
①道路维护费支出1,126,592.68元(包含2015年消耗的库存物资53,525.01元)
②路灯维护费支出为430,942.00元
③下水道维护费支出为255,730.00元
剔除2015年的消耗的库存物资金额,2016年市政处长效维护实际支出为1,759,739.67元,超出财政补助部分609,739.67元由津市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代付。
(2)园林处长效维护专项资金具体支出项目为:
①劳资费 454,028.50元
②材料费394,137.50元
③农资费 164,287.00 元
④机械及维修费195,572.00元
⑤其他 136,877.39 元
2016年园林处长效维护合计支出为 1,344,902.39元。其中:市财政补助资金支付850,00.00元、园林处自有资金支付29,087.89元、津市市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代付465,814.50元。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本项目资金的实施单位市政处和园林处,分别按照其专业技术特点,负责其划定职责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情况为:
1、市政处
①建立了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市政处制定了《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对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项目标准、工作方式、制度和技术保障等进行了规范。经查看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市政处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基本能按制度规定执行到位。
②加大了长效维护管理巡查力度。全面落实长效维护管理机制,规范建立巡查台账和养护台账,及时回复市民来电来访,对道不平、水不通、灯不亮等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并处理,确保了市容市貌的整洁和广大市民出行方便。
③严把了项目工程质量关。2016年度,项目执行从原材料、施工机械及施工中的过程监控入手,基本保证了城区道路提质改造等工程的质量达标,没有出现严重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2、园林处
①创新了维护管理模式。根据园林处人员结构情况,对全市公用绿地的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了划块分路段负责管理的新模式,市维护管理人员分组、分片的责任得到了落实,提高了绿地维护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②推行了维护管理精细化。对照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重点加强了对2个公园、5个广场的苗木及公园绿地的维护管理,建立了维护台账,对维护管理工作实施了动态化监测,通过采取维护管理勤、维护管理内容细、维护管理标准高等措施,基本实现了维护管理效果好的目标。
③实行了民生服务常态化。贯彻观念转变快、排忧解难实的理念,对市民的合理诉求做到了及时接待,耐心解释、高效处理。并通过义务技术指导,更好的促进了全市居民住宅小区、单位院落的园林创建。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实施单位业务账等业务资料反映,2016年度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市政处
①市政处道路维护沥青灌缝73480.9m、人行道板5217.36㎡、更换侧石445m、维护透水砖114.15㎡、维护麻石板335.208㎡、沥青填补1479.70㎡。
②疏通下水道33460余米,疏通泄水井1215座,维护更换井盖、泄水板、沟盖板187块,维修检查井盖66套,维护检查井、泄水井51座,雨后排水40余次,确保了排水、防洪渠道畅通,保证了排水防洪设施正常使用。
③更换各种节能灯3316盏、钠灯841套,变压器47台,换灯头、开关511个,路灯球罩约523个,接触器2台,线路维护2496余米、新安装路灯113根、路灯完好率保持着98%以上,确保了全市路灯正常照明。
2、园林处
①园林处绿化维护全年完成乔木修剪19019 株1次、满灌修剪188121.47㎡10次,草坪修剪192899.25㎡,苗木绿地抗旱150060㎡10次,乔木病虫害防治38038株、灌木病虫害防治202405.92㎡,乔木施肥10262株、灌木施肥1223株、满灌施肥28347.62㎡,苗木冬季防冻处理19019株。
②园林处以国家级城市创建为标准,重点加强了2个公园、5个广场、19019株苗木、491718.69㎡公用绿地的维护管理,建立了维护台账,对维护管理工作进行动态化监测管理。
③园林处根据季节特点,春季抓好栽植苗木的维护,确保成活率在95%以上;夏季抓好苗木抗旱管理,确保苗木、绿地的鲜、活、靓;秋季抓好施肥管理、冬季做好苗木防冻管理措施,并对主次干道乔木进行刷白保护性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的长效维护管理对每个市民拥有一个高品质、舒适的生态环境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本项目绩效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市政处通过对全市主次干道及部分建成的人行道进行维护和道路挖掘及修复工作,保证了辖区内的道路及设施的完好,方便了群众的出行。
②市政处通过排水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了市区排水设施的畅通,一改以前下雨路成河的堵塞局面。
③市政处通过路灯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了路灯亮灯率在95%以上,增加了市民夜间出行安全感。
④园林处通过苗木的栽种、养护及对公用绿地的成活、保鲜,净化了城市的空气,给广大市民创造了一个优美的视觉环境,满足了大家的审美需求,城市绿化更具有了丰富的人文内涵及人文功能,并为“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对于本项目的绩效,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和测评,发出问卷40份,收回40份,回答满意的计分,回答不满意的不计分,统计计算的综合满意率为96.82%。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考评,2016年度津市市长效维护管理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3.68分,总体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评分详细情况见附件4:《2016年度津市市城市基础设施长效维护管理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长效维护管理资金使用没有按《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的要求进行专门的绩效目标申报、审批,没有规范明晰的绩效管理表格等规范资料,仅在市政处和园林处的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计划)中对相关内容予以体现,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绩效目标设立不全面、不具体,不便于绩效目标考核和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
(二)项目管理方面
1、主管部门监管不够到位。
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只是对专项资金进行了拨付,未建立长效维护资金及项目的监管制度,未对维护管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也未对项目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
2、项目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园林处对于长效维护管理项目,履行了月度和季度计划审批、维管工作安排、日常维护台账的程序,但未建立和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没有形成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责任落实、监管、考核等方面不够完善。
3、工程管理不够规范。
(1)工程预、决算管理手续不够健全。
①市政处长效维护项目,未见预算、决算相关资料,不便于项目支出成本控制;
②园林处长效维护项目,根据季度、月度项目工作计划,编制有项目预算书,项目完成编制有项目决算书。但预决算资料未见编制、复核、批准等过程的审签控制、监管手续,职责履行责任不明确。
(2)部分工程合同监管不到位。
部分工程、材料采购没有签订合同,验收程序不到位,工程管理不规范,监管不严格。如:
①2016年12月30#凭证,园林处以验收清单为依据汇总结算支付周云红公园、广场维修劳务费12万元及材料费2.8万元,未见劳务、维修工程的总体合同,甲乙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不明确,不便于项目实施的约束和控制。
②2016年12月9#凭证,市政处支付山西省鑫隆基建材有限公司道路灌缝沥青款5.32万元,未见购销合同及材料验收资料。
(三)资金核算管理方面
市政处支出核算不及时,成本分摊不规范。2016年11月,将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的用于道路维护的库存材料405,923.50元转入维护成本支出,其中含有2015年9月至12月道路维护消耗的库存材料53,525.01元,虚增2016年维护成本53,525.01元。这一处理结果,导致上年度支出体现为本年度支出数,本年度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结果不准确、不真实,不利于单位项目支出的预算控制和管理。
七、建议
(一)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全面、完整、齐全、规范地建立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湘财绩[2013]28号”等文件关于绩效目标管理的统一要求,设立项目明确、内容具体、可以量化的目标体系,以便于项目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管理方面
1、市住建局应建立健全长效维护管理资金及项目的管理制度,强化跟踪管理职责,搞好追踪问效,发挥好行业管理的主体作用。
2、园林处应在现有项目实施程序较为规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专门制度,进一步促进长效维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市政处、园林处均应强化工程项目的预决算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预决算管理制度,有效发挥好财政资金的预算控制和决算监管作用。
4、市政处、园林处均应加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严格规范合同控制、工程竣工和材料验收等行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三)资金核算管理方面
严格遵守《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及时核算经济业务,准确反映不同期间的业务收支,以利于本部门的预算管理和控制。
八、评价结果运用意见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优”,但存在以上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对此,建议:
1、财政部门应加大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力度,适时组织对项目执行单位、实施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业务的专项培训;加强财务核算的指导和监督,不断促进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规范。
2、2016年,本项目财政补助金额200万元,项目支出总额310.46万元。对于2017年度此项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及其绩效目标的确定,财政部门应在进一步核实市政处、园林处其他各类业务收支结果、预计其他资金来源的基础上,按照年度项目目标任务,做好项目预计支出测算,合理确定项目资金补助比例,严格预算控制,规范绩效考核,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附件:1、2016年津市市城市基础设施长效维护管理补助资金收支明细表
2、2016年津市市城市基础设施长效维护管理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3、2016年津市市城市基础设施长效维护管理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结果
4、2016年度城市基础设施津市市长效维护管理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苏国孝
中国.湖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孟 弢
2017年11月10日
附表1: 2016年度津市市长效维护管理资金收支明细表 单位:元 | ||||||
序号 | 费用类别 | 道路维护费 | 路灯维护费 | 排水维护费 | 绿化维护费 | 总计 |
1 | 材料费 | 584,607.99 | 338,237.00 | 10,466.00 | 394,137.50 | 1,327,448.49 |
2 | 劳资费 | 324,375.00 | 2,838.00 | 126,535.00 | 454,028.50 | 907,776.50 |
3 | 机械及维修费 | 18,275.00 | 13,610.00 | 152,320.00 | 184,205.00 | |
4 | 燃油费 | 17,204.68 | 15,471.00 | 12,655.00 | 43,252.00 | 88,582.68 |
5 | 运输费 | 91,050.00 | 17,300.00 | 103,304.00 | 211,654.00 | |
6 | 维护费 | 4,002.00 | 33,378.00 | 37,380.00 | ||
7 | 农资费 | 164,287.00 | 164,287.00 | |||
8 | 其他 | 33,553.00 | 10,108.00 | 2,770.00 | 136,877.39 | 183,308.39 |
9 | 合计 | 1,073,067.67 | 430,942.00 | 255,730.00 | 1,344,902.39 | 3,104,64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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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长效维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 |||||||||
为了全面了解2016年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长效维护专项资金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或打√,我们只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用于综合分析,信息内容会绝对保密,感谢您的参与! | |||||||||
被调查者 | 姓名 | 性别 | 手机号码 | ||||||
1、您对津市城区路灯照明时间是否满意? 是□ 否□ | |||||||||
2、您对津市城区路灯照明亮灯率是否满意? 是□ 否□ | |||||||||
3、您对津市城区路灯亮化设备更新程度是否满意? 是□ 否□ | |||||||||
4、您对津市城区道路、设施的养护及社会服务承诺是否满意? 是□ 否□ | |||||||||
5、您对津市市政道路处理问题及实施情况是否满意? 是□ 否□ | |||||||||
6、您对津市城区下水道通畅是否满意? 是□ 否□ | |||||||||
7、津市城区的清淤排污及维修检查井盖是否及时? 是□ 否□ | |||||||||
8、您对津市城区目前的花化布置面积和数量是否满意? 是□ 否□ | |||||||||
9、您对津市城区栽种的花草及节假日的花卉造型、景观布置是否满意? 是□ 否□ | |||||||||
10、您对津市城区花化带日常维护工作是否满意? 是□ 否□ | |||||||||
11、您觉得津市城区的花化景点制作对您的出行没有造成不便或影响吗?是□ 否□ | |||||||||
12、您对津市的长效维护建设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 |||||||||
2016年长效维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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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面的2大区域进行了“2016年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长效维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津市市市民及行政事业单位员工。“调查问卷”所调查的1-11的问题只需要在“是”或“否”的框内打“√”,第12个问题为书面简述。调查问卷汇总情况如下: | |||||||||
被调查者 | 回单“是”(份) | 回单“否”(份) | 满意得分合计426分 | ||||||
1、您对津市城区路灯照明时间是否满意? | 40 | 0 | 40 | ||||||
2、您对津市城区路灯照明亮灯率是否满意? | 39 | 1 | 39 | ||||||
3、您对津市城区路灯亮化设备更新程度是否满意? | 39 | 1 | 39 | ||||||
4、您对津市城区道路、设施的养护及社会服务承诺是否满意? | 38 | 2 | 38 | ||||||
5、您对津市市政道路处理问题及实施情况是否满意? | 39 | 1 | 39 | ||||||
6、您对津市城区下水道通畅是否满意? | 36 | 4 | 36 | ||||||
8、您对津市城区目前的花化布置面积和数量是否满意? | 39 | 1 | 39 | ||||||
9、您对津市城区栽种的花草及节假日的花卉造型、景观布置是否满意? | 37 | 3 | 37 | ||||||
10、您对津市城区花化带日常维护工作是否满意? | 39 | 1 | 39 | ||||||
11、您觉得津市城区的花化景点制作对您的出行没有造成不便或影响吗? | 40 | 0 | 40 | ||||||
12、您对津市的长效维护建设有哪些意见或建议(汇总) | |||||||||
1、三设湖公园应禁止遛狗,禁止开设餐馆污染环境。 2、三湖公园是休闲用地禁止私人占用经营摆摊。 3、三湖公园应增加亮化率。 |
综合满意率计算:
满意的得分总计426分,平均每个问题满意得分=426/11=38.73分
综合满意率=38.73/40*100=96.82%
附件4:
2016年津市市长效维护管理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扣分理由 | 得分 | ||
业务指标 | 12 | 目标设定情况 | 4 | 依据的充分性 | 4 | 直接使用计划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充分得4分,基本充分得2-3分,不够充分1分,不充分为0分。 | 目标管理不够规范,扣1分 | 3 | ||
4 | 目标的明确性 | 4 | 资金使用预定目标设置是否明确。明确得4分,基本明确得2-3分,不够明确得1分,不明确为0分。 | 目标基本明确,计3分 | 3 | |||||
4 | 目标的合理性 | 4 | 资金使用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合理。客观、合理得4分,基本客观、合理得2分,不够客观、合理得1分,不客观、不合理为0分, | 4 | ||||||
48 | 目标完成情况 | 32 | 道路完好率 | 4 | 道路完好率=考核检查项目得分/考核检查项目应得分*100%。≥95%得4分,85%-95%得3分,75%-85%得2分,60%-75%得1分,<60%为0分。 | 4 | ||||
道路养护考核质量 | 4 | 城市道路养护考核质量得分,根据城市道路及设施的养护,社会服务承诺,“12345”“112319”热线、业主交办的临时任务等涉及城市道路问题处理情况,相关资料等要素为考核内容,安综合考核(占60%)和日常考核(占40%)相加为考核结果。≥95%得4分,85%-95%得3分,75%-85%得2分,60%-75%得1分,<60%为0分。 | 4 | |||||||
翻水运行及设备完好率 | 4 | 河道翻水运行及设备完好率=清水泵、污(雨)水泵、节制闸各分项检查得分*各分项权重*100%。≥95%得4分,90%-95%得2分,<90%为0分。 | 4 | |||||||
路灯亮灯率 | 4 | 路灯亮灯率=亮灯路灯数/总路灯数*100%。≥97%得4分,95%-97%得2分,<95%为0分。 | 4 | |||||||
路灯完好率 | 4 | 路灯完好率=完好路灯数/总路灯数*100%。≥97%得4分,95%-97%得2分,<95%为0分。 | 4 | |||||||
亮化时间 | 4 | 日常亮化时间是否达到计划要求,临时亮化是否完成根据上级要求完成,是否按规定要求启闭。按规定进行得4分,未按规定进行每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 4 | |||||||
亮化亮灯率 | 4 | 亮化亮灯率(亮灯率=第一视线(第二视线)内实际亮化灯总量*100%)。第一视线98%,第二视线96%。每减少1%扣1分,直至扣完。) | 4 | |||||||
亮化设备完好率 | 4 | 亮化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率=正常运转的亮化及化监控设备/实际亮化及亮化监控设备*100%)。≥97%得4分,95%-97%得2分,<95%为0分 | 4 | |||||||
目标完成情况 | 16 | 亮化设备更新率 | 4 | 亮化设备更新率(设备更新率=当年更新灯具、光源/上年度灯具、光源总数*100%)。每年灯具、光源更新不小于10%,每减少1%扣1分,直至扣完。 | 4 | |||||
绿化养护面积量 | 4 | 绿化完成全年计划养护面积。每减少计划养护面积10%抵扣1分,直至扣完。 | 4 | |||||||
鲜花养护量 | 4 | 鲜花布置完成全年计划养护面积,布置地载8次,盆栽10次。每减少养护面积10%或栽种次数1次,直至扣完。 | 布置次数不够,扣1分 | 3 | ||||||
目标完成率 | 4 | 资金使用目标是否在当年度完成。完成得4分,每降10%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组织管理水平 | 18 | 管理制度 | 3 | 项目实施是否建立相关的管理、考核制度并予以落实、实施。满分3分,视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没有形成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责任落实、监管、考核等方面不够完善,扣1分 | 2 | ||||
2 | 廉政防控机制是否建立并进行有效落实,有无违反廉政建设事件发生。建立并实施得2分,基本建立实施得1分,为建立为0分,每发现一项违反廉政建设事件即为0分。 | 2 | ||||||||
2 | 资金使用情况是否进行公示。满分2分,视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未见公示,扣1分 | 1 | |||||||
2 | 维护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选择是否符合规定,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零星工程是施工单位选择是否公开、透明。满分2分,视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2 | ||||||||
40 | 管理制度 | 3 | 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满分2分,视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园林维护无规范合同,扣1分 | 1 | |||||
3 | 维护项目工程完工是否进行完工验收,验收单位是否有效。满分2分,视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有部分没有相关的合同和验收单 | 1 | |||||||
支撑保障条件 | 3 | 是否有专门的组织实施部门、人员、信息系统配置完备。满分3分,视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3 | |||||||
社会效益 | 22 | 市民满意程度 | 4 | 各种投诉结案率高于95%。每减少1%扣1分,直至扣完。 | 4 | |||||
4 | 是否存在被媒体曝光批评并负有责任的事例。每发现一例扣1分,直至扣完。 | 4 | ||||||||
4 | 市民投诉维修及时率,市长热线、城建热线或其他投诉电话30分钟赶到现场处理,疑难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满分5分,视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满意率96.82%,不扣分。 | 4 | |||||||
4 | 日常巡查维修及时率,日常巡查有记录,巡查发现的问题在承诺时间内解决,满分5分,视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 配合情况较好,但无自评报告,扣1分。 | 4 | |||||||
社会形象综合指标 | 6 | 日常道路保洁、环境绿化、鲜花布置、河道清洁、路灯管理、街景亮化、公园美化、创建工作等的社会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按调查表所得的分数折合计算。 | 通过调查满意度为96.82% | 5.8 | ||||||
业务指标得分 | 100 | 业务指标得分 | 92.8 | |||||||
财务指标 | 20 | 资金落实情况 | 20 | 资金到位情况 | 10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00%。≥100%得10分,90%-100%得7分,70%-90%得4分,<70%为0分。 | 10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10 | 资金是否按及及时到位。及时到位得10分,未及时到位为0分。 | 10 | |||||||
36 | 实际支出情况 | 36 | 资金使用率 | 9 | 资金使用率=项目实际使用资金/项目拨入资金*100%。≥90%得9分,85%-90%得6分,80%-85%得3分,<80%为0分。 | 9 | ||||
支出的相符性 | 9 | 资金实际支出与计划、合同规定或决算结果是否相符。满分9分,是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部分工程的合同执行(验收))不严,扣1分。 | 8 | ||||||
支出的合规性 | 9 | 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满分9分,视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9 | |||||||
支出的及时性 | 9 | 资金是否按计划、合同、协议等规定及时支付。满分9分,视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9 | |||||||
36 | 会计信息质量 | 15 | 信息的真实性 | 5 | 资金收支核算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规范。真实、规范5分;基本真实3-4分;不够真实1-2分;虚假信息0分。 | 支出核算不及时,成本分摊不规范,基本真实,得4分 | 4 | |||
信息的及时性 | 5 | 资金收支核算会计信息是否及时。及时5分;基本及时3-4分;不够及时1-2分;不及时0分。 | 5 | |||||||
信息的完整性 | 5 | 资金收支核算会计信息是否完整。完整5分;基本完整3-4分;不够完整1-2分;不完整0分。 | 未将实施单位所属公司代付支出及时完整汇总反映,扣1分 | 4 | ||||||
财务管理状况 | 21 | 制度的健全性 | 6 | 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制度健全5-6分,基本健全3-4分,不够健全1-2分,不健全0分。 | 6 | |||||
管理的有效性 | 5 | 资金是否指定专门账户存储,是否进行单独核算。核算规范5分,基本合规3-4分,不够规范1-2分,不规范0分。 | 基本规范,得4分 | 4 | ||||||
5 | 资金规范使用是否有完整的授权审批支付程序。程序规范5分,基本规范3-4分,不够规范1-2分,不规范0分。 | 5 | ||||||||
5 | 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满分5分,视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未准确反映不同期间的业务收支 | 4 | |||||||
财务指标 | 8 | 资产配置与使用 | 8 | 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 | 4 | 支出配置与使用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满分4分,视实际执行情况酌情打分。 | 4 | |||
资产形成状况及利用率 | 4 | 资产是否得到有效利用。满分4分,基本有效利用2-3分,资产利用效益不够高1分,出现严重资产闲置、浪费的0分。 | 4 | |||||||
财务指标得分 | 100 | 财务指标得分 | 95 | |||||||
总得分=业务指标得分*60%+财务指标得分*40% | 93.68 |
绩效评价等级说明:优(100-90);良(89-80);中(79-70);较差(69-60);差(59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