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33号)等有关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受津市市财政局委托,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8日对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市残联机关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经国家法律确认、批准的残疾人事业的统一组织的县级机构,下设办事机构为津市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市残联编制人数情况为:①机关行政编制人数2名,即理事长、副理事长各1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1名;②就业服务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5名。2016年末,单位编人数8人。
单位资产状况:市残联报表反映,2016年末,单位固定资产52.72万元,包括:房屋及建筑物9.63万元,通用设备37.27万元,其他办公设施等5.83万元。办公场所为原市粮食局机关,办公楼产权不属于市残联。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健康、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体用品供应、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等工作。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全市残疾人事业各项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7、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8、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2016年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经审核调整认定,市残联机关2016年度财务核算资料反映的整体收支情况为:
1、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16.60万元:
(1)财政补助结转-54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81.1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9.50万元;
(2)非财政补助结转658.26万元。
2、年度总收入473.06万元:
(1)财政补助收入68.08万元,(2)事业收入(专项资金)82.10万元,(3)上级补助收入316.74万元,(4)其他收入6.14万元。
3、年内总支出395.58万元(因账务处理不规范,账面体现累计399.41万元):
(1)基本支出112.02万元(账面体现累计319.41万元),(2)项目支出283.56万元(账面体现80万元)。
4、年末账面结转187.94万:
(1)财政补助结转-869.17万元,(2)非财政补助结转1057.11万元。
5、其他收入转入事业结余6.1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见附表1:《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整体支出明细表》
(二)2016年部门收支预决算情况
经核对,市残联2016年部门决算和财务核算资料之间数据基本脱节,部门决算反映的收支情况与实际基本不符,同时,2016年批复部门预算数据也与2016年部门决算数据不符(详述见“存在的问题”部分)。因此,2016年市残联部门收支预算、决算、结余的对比,以财务核算反映的结果为基准,并将年内财政拨入但未编入年初预算的上级补助资金视同于追加指标后进行对比分析。
1、批复预算与财务核算收入对比情况
表1: 2016年收支预算与财务决算收对比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批复预算金额 | 收入财务决算金额 | 执行差异(决算-预算) | |||
年初预算 | 上年结转 | 本年追加 | 可用预算指标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 | 57.48 | 57.48 | 68.08 | 10.6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补助)(残保金) | 115 | 115 | 82.10 | -32.90 | ||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常规性经费追加拨款:项目支出) | 90 | 90 | 0 | -90.00 | ||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 | 0 | 6.14 | 6.14 |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90 | 136.74 | 226.74 | 316.74 | 90.00 | |
合 计 | 262.48 | 226.74 | 489.22 | 473.06 | -16.16 |
从以上情况来看,2016年度市残联预算资金收入总额为489.22万元,实际取得收入总额为473.06万元,比预算金额少16.1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超预算10.6万元,常规性经费追加拨款(项目支出拨款)预算90万元未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少实现32.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超预算6.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超预算90万元。
2、批复预算与财务核算支出对比情况
表2: 2016年收支预算与财务核算支出对比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批复预算金额 | 财务决算金额 | 执行差异(预算-决算) | |||
年初预算 | 上年结转 | 本年追加 | 可用预算指标 | |||
基本支出 | 90.48 | 90.48 | 112.02 | -21.54 | ||
项目支出 | 172 | 226.74 | 398.74 | 283.56 | 115.18 | |
①本级拨款 | 82 | 90 | 172 | |||
②上级拨款 | 90 | 136.74 | 226.74 | |||
合 计 | 262.48 | 226.74 | 489.22 | 395.58 | 93.64 |
上表数据显示,2016年度预算支出总额489.22万元,财务决算支出总额为395.58万元,年内比预算少支出9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超预算21.54万元,项目支出比预算少支出115.18万元。
3、结转、结余经费情况
(1)市残联2016年的批复预算中,无上年结转金额,但实际存在结转项目,详情见下表3:
表3: 年初年末结转结余账面情况表
年初上年结转项目 | 金额(万元) | 年末结转下年项目 | 金额(万元) |
上年结转项目合计 | 116.60 | 当年结转下年支出合计 | 187.94 |
1、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 -541.66 | 1、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 -869.17 |
① 基本支出结转 | -581.16 | ①基本支出结转 | -908.67 |
②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 39.50 | ②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 39.50 |
2、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 658.26 | 2、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 1,057.11 |
本表说明:经审核,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总额无误。但由于核算不规范,年初两类结转的数据分布是不准确的,2016年的两类结转的增加或减少分布金额同样不准确,因此,年末分布数为账面两类结转结余的金额,无法做出调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存在的问题”部分。
2016年,上年结转资金合计116.60万元,2016年末结转下年资金总额为187.94万元,增加金额71.34万元。
(2)年初事业基金金额156.88万元,当年事业收入全部转入事业结余、增加事业基金,金额6.14万元,年末事业基金累计163.03万元。
(三)2016年资金支出使用实际分类情况
市残联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上级补助专项支出的核算,未设立专户分别反映,与本单位运行事业经费(财政补助收入)支出一并在“基本支出”相关的经济分类项目中列支,合计支出金额395.58万元。因此,账面未能明晰准确反映本单位运行事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各自的收支情况。鉴于此,此次评价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残疾人就业条例》、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的性质等,对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的支出及运行事业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分析、分类整理和汇总,分类整理结果见下表4:
表4:2016年支出分类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就业保障金支出 | 上级补助专项支出 | 合计 |
112.02 | 149.46 | 134.1 | 395.58 |
分类整理后的支出详细情况见附件1:《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整体支出明细表》。
从这一情况来看,本级财政预算拨付“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资金68.08万元,当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超预算安排43.94万元,占用了结转的专项资金。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表5: 2016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实际 | 对比上年 | 对比本年预算 | ||||
上年实际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预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
“三公”经费支出 | 33,797.99 | 41,858.00 | -8,060.01 | -19.26% | 70,400.00 | -36,602.01 | -52% |
1、因公出国(境)费 | - | -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2,339.99 | 1,060.00 | 21,279.99 | 2007.5% | - | 22,339.99 | |
①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339.99 | 1,060.00 | 21,279.99 | 2007.5% | - | 22,339.99 | |
3、公务接待费 | 11,458.00 | 40,798.00 | -29,340.00 | -72% | 70,400.00 | -58,942.00 | -84% |
1、对比上年情况:
市残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8,060.01元,总体下降19.2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额度较大,金额达21,279.99元,增加了20倍,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用车基本没有运行,仅支出1,060.00元,但上年公用经费中发生租车费44,089.00元。若加上此项因素,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总额为45,149.00元,2016年支出比上年减少22,809.01元,减少幅度为50.47%;公务接待费减少29,340.00元,减少幅度72%。
2、对比预算情况:
市残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总体控制未超预算,支出比当年预算减少36,602.01元,总体减少幅度52%。主要系公务接待费减少58,942.00元,减少84%。但年初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实际开支22,339.99元,此项开支未按预算执行。
(五)2016年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表6:2016年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支出经济分类项目 | 实际金额 | 预算金额 | 执行差异(实际-预算) |
1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37 | 39.4 | -6.03 |
1、2016年度,市残联公用经费支出33.37万元,2015年支出31.46万元,比2015年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扶贫捐助支出为4.43万元,2016年此类支出为10.5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另外劳务费、印刷费等比上年有所增加;二是上年租车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总额4.51万元,2016年无租车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万元,比上年减少2.28万元;三是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2.9万元。
2、2016年度,市残联公用经费支出比预算少支出6.03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84.69%,控制比较到位。
三、部门绩效目标
2016年度,市残联部门整体支出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级补助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的绩效目标,在市残联的年度工作安排中对部分内容予以体现,无其他专门资料。因此,对于该部门的绩效目标,仅能依据年度工作安排归纳整理如下: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落实《常德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规划和《常德市残疾人扶助办法》,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改作风、强管理、夯基础、上水平,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解除残疾人后顾之忧,保障残疾人权益,全面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2016年部门绩效目标
2016年度,市残联的绩效目标包括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上级补助资金专项的支出绩效,主要内容如下:
1、保障本市残疾人事业的正常有序开展,有效控制好“三公经费”,有效控制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2、启动残疾人康复设施和托养设施建设项目;
3、组织和实施精准康复项目;
4、落实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5、完成残疾人培训就业和扶贫、特困扶持项目;
6、全面开启“爱心房”建设、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
7、全是实施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和平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两项补贴”政策。
四、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我所接受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根据部门具体情况,与市残联衔接沟通,做出了资料准备和评价程序的安排。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8日,评价小组采用听取情况介绍,检查财务会计核算、预算决算资料,走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经过综合分析,形成市残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综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市残联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9分,评价结果为“良”。具体评价评分情况见附表3:《2016年度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六、部门主要绩效
(一)经费控制基本到位。
市残联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各类专项经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根据单位收入的实际情况,使部门整体支出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1、部门整体收支管控有效。
2016年,市残联部门整体支出控制效果较好,对于各类支出,特别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的支出能实现按实际需要进度有序控制,年内部门整体收支结转增加71.34万元,事业基金增加6.14万元,合计77.48万元,总体结转、结余增幅较大,增幅为28.32%。
2、“三公经费”总体预算得到控制。
2016年度,市残联 “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8,060.01元,总体下降19%;比当年预算减少36,602.01元,总体减少幅度52%。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开支金额22,339.99元,且比上年增加21,279.99元,增加了20倍(不考虑公用经费中上年支出但本年未发生的租车费支出44,089.00元),此项支出未按预算执行。
(二)主要残疾人事业目标基本实现。
1、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1)职业培训和教育:
举办残疾人就业(职业)集中培训和教育活动2期,分别为农村残疾人食用菌技术培训和服装制作培训,外派学习1期,全年培训费支出66,794.00元,参训人数142人。通过培训和学习,使残疾人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和谋生手段,增强了就业创业信心,其中大部分找到了谋生的途径。
(2)就业(机构、协会)补助、经费:
一是对残疾人就业的专门场所(单位)予以补助2家,分别是周学元盲人按摩中心和曾氏盲人按摩中心,补助资金分别为17,600.00元、8,000.00元,共计25,600.00元;二是对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给予了适当补助,支出金额193,400.00元;三是盲协及聋哑人活动、专项调查有序开展,专职委员生产补贴按规定拨付到位。
(3)安置残疾人就业:
一是与企业对接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在裕达卤碱有限公司安置了32名聋哑人上岗就业;二是与杭州桐庐科祥有限公司协商,安置了8名残疾人上岗就业。
(4)个人就业扶持和补助:
①通过摸底调查,镇(街)推荐,规范筛选,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了就业、创业扶持,使用资金122,000.00元,扶持人数25人。
②对残疾人使用和营运车辆给予燃油费补助,人数421人,支出金额109,460.00元。
(5)职业康复救助(补助):
全年实施了6项职业康复救助活动,支出金额636,587.00元:
①精神病患者住院补助2人,支出金额82,000.00元;
②精神病患者服药补助307人,支出金额113,487.00元;
③残疾人医疗救助2人,支出金额10,000.00元;
④残疾人康复救助2人,支出金额15,000.00元;
⑤残疾人重度护理2441人,支出金额358,800.00元;
⑥白内障手术补助50人,支出金额57,300.00元。
(6)生活困难补助:
利用助残日、春节等节假日,适时开展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和个人的生活救助活动,慰问214人次,支出金额71,000.00元。
(7)适时开展助残公益活动:
①为24名残疾人装配假肢支出111,000.00元,为20人免费提供了低视力助视器,支出金额4,000.00元。
②利用助残日、春节等节假日,适时开展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和个人的生活救助活动,慰问134人次,支出金额71,300.00元。
2、上级补助专项支出绩效目标基本有序实现。
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主要内容为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残疾人就业和扶贫事业补助资金、其他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主要用途为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建设、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青壮年文盲扫盲、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就业和扶贫等多方面的开支。经评价分类清理确认,2016年,市残联上级补助专项开支总额为134.1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按进度实现:
(1)“爱心房”建设、无障碍设施改造全面完成:
一是与市住建部门等联合,按规定程序完成了45户残疾人爱心房建设任务,支付补助集资金18.4万元。
二是根据市城区残疾人住房条件的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完成了经摸底调查确定的30户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任务,方便了此类残疾人的出行和工作、生活。
这两项建设工作,得到了社会和残疾人的高度评价,常德电视台予以了跟踪报道。
(2)高质量地完成了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对于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省任务为14名,已完成14名,包括脑瘫7名,孤独症2名,智力2名,人工耳蜗3名,已经完成任务的100%,康复效果明显。
(3)残疾人助学公开透明:
根据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就学的实情,实施了对困难8名对象的资助和扶持,公开透明的助学活动的到社会公众肯定。
(4)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按计划启动:
依据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复,拨付资金80万元,及时启动了与民间资本合作的占地30亩、总投资2400多万元、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300张床位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工作。
(三)其他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残联完成了交办和承担的其他重大工作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精准扶贫、社会公益扶持等方面,共计支付资金15.39万元,包括新洲荷花堰村等扶贫款6.5万元,灵泉幼儿园办搬迁改造费4.89万元,承担支付连千村帮万户费用4万元,群众对此较为满意。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年度绩效目标规划不够规范,设立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不便于绩效目标考核和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
1、部门整体支出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级补助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没有按《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的要求进行专门的绩效目标申报、审批,没有规范明晰的绩效管理表格等规范资料,仅在市残联的年度工作安排中对部分内容予以体现,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
2、工作规划的绩效目标包括:投入资金进行残疾人康复设施和托养设施建设;全面开启“爱心房”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2—3期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各类残疾人150人;项目扶持特困残疾人10户,继续与裕达卤碱合作,培训和安置更多残疾人;选派残疾人外出学习;队5名残疾人进行船业扶持;开展好“全国助残日”康复器材免费赠送活动;开展好白内障复明活动等。以上部分目标内容不具体,对残疾人就业专门场所(机构)扶持、残疾人助学等部分目标未予明确。
(二)专项资金分配方面
由于绩效目标管理欠规范,导致未能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的所有项目、规模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划和相应的支出预算,不便于科学的预算管理和控制。
(三)资金核算管理方面
1、财务核算不规范
(1)专项资金未进行专户核算:
①市残联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核算,均在本单位机关财务的一个账套内核算,但对于市残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规定执行不到位,未按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实行专户核算不同类别专项资金,不能准确、明晰反映不同专项资金的收支结果,与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核算管理的规定不符。
②由于对“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未设置明细科目,无法明晰反映各类专项资金结转金额的具体情况。2015年末,“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累计余额6,582,686.54元,其中有明确指标文件安排、结转至下年使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1,583,317.04元,其余金额结构情况反映不明。
专项资金核算通过分别“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反映收入情况,但所有对应的支出均列“基本支出”科目,并在期末通过“财政补助结转”处理。2016年末,“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累计余额达10,571,057.54元,为历年各类专项收入的累计总额,未对专项支出进行“非财政补助结转”的账务处理,因而各类专项资金实际结转金额不实。
(2)专项支出科目设置和使用不准确:
①2016年度,“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反映支出总额262,866.00元,实际属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范围类的培训费支出为66,794.00元(不含干部其他培训支出2,000.00元),存在支出科目归集反映不准确的情况:
2016年3月5#、6#凭证,分别支付周学元按摩机构、曾氏按摩机构扶持资金17,600.00元、8,000.00元;2016年9月14#凭证,支付专委调查费34,472.00元、“爱心房”建设款12,000.00元;2016年12月10#凭证,支付25 名残疾人创业扶持资金122,000.00元,在 “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中列支。对于此类支出,未设置“创业扶持支出”科目单独核算归集,没有分别准确反映培训费、创业扶持支出的实际结果。
②对于“爱心房”建设支出184,000.00元、无障碍设施建设款支出202,900.00的归集,未设置专门科目,均“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核算。
③对于“爱心房”建设支出归集科目不统一,大部分“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中列支,金额172,000.00元,另一部分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中列支,金额12,000.00元。
(3)整体支出累计结果有误。
2016年12月,代扣、代缴提前退休人员个人社保缴费处理不规范,代扣费用列入支出后,代缴时未用红字冲回支出科目,导致财务资料“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借方累计总额反映不实,多计金额38,232.00元(即部门支出账面反映结果多计38,232.00元)。
(4)年末支出结转错误。
2016年12月13#凭证,“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列支支付拨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款800,000.00元:12月16#凭证,年末结转贷记“基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基础设施建设”800,000.00元,导致年末应予结平的“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科目,在年末分别出现借方蓝字余额、借方红字余额800,000.00元。
2、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备
①2016年3月1#凭证,列支2015年低视力人员助视器支出4,000.00元,仅附张诚眼睛店提供的配镜花名册,未通过财政支付,无收款凭据和支付凭证,对于市残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的规定执行不到位,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
②2016年12月6#凭证,付湘津装饰公司会议室、大厅装修费96,300.00元,列“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建支出——大型修缮”科目,无签证、验收文件等资料。
(三)部门预算、决算编报方面
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报不完整,部门决算结果和财务核算脱节,与实际不符:
1、预算编报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
(1)2016年度,市残联预算资金收入总额为352.48万元,实际取得收入总额为473.06万元,差异额较大,金额达120.58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拨款在年内追加136.74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追加指标未见调整预算批复文件。
(2)预算内容不完整,没有上年结转金额,但实际存在以下结转项目,因而相应支出安排未能包含结转因素:
表7: 账面年初结转结余情况表
账面年初上年结转项目 | 金额(万元) |
上年结转项目合计 | 116.60 |
1、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 -541.66 |
① 基本支出结转 | -581.16 |
②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 39.50 |
2、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 658.26 |
2、决算编报与实际脱节:
(1)决算资料反映的预算收入项目与年初预算不一致。
①决算报告反映的年初预算收入金额262.48万元,只包含年初预算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金额,未对年初预算中上级补助收入90万元予以反映。
②决算报告反映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预算调整金额,调整结果为292.69万元。既未见调整预算批复文件,也与实际不符。
(2)决算资料反映的预算收支项目与部门财务核算结果脱节,数据不符:
①收入决算方面。
一是预算数和决算数均没有反映年初结余结转数据;
二是决算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92.69万元,但单位实际收入为150.18万元,且对上级补助收入316.74万元、其他收入项目6.14万元未在决算报告中予以反映。
②支出决算方面。决算反映支出总额262.69万元,年末项目支出结转30万元。但单位财务核算支出总额为395.58万元,结转金额71.34万元,且决算资料反映各支出项目、金额与财务核算内容不符。因此,决算报告支出结果与实际脱节。
(四)绩效目标完成方面
1、2016年度,个别绩效目标未圆满完成。
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年初部门工作规划完成特困残疾人项目扶持10户,年内没有完成。
2、少数项目预算控制不到位。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按预算执行。此项支出无年初预算,开支金额22,339.99元,未按预算执行。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超预算。年初政府采购预算37万元,实际执行金额57.99万元,超预算金额20.99万元,一是服务大厅无年初预算,实际支出9.63万元,二是无障碍设施改造年初预算严重不足,超预算金额较大,详情如下:
表8: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采购项目 | 年初预算金额 | 实际采购支出金额 | 超预算金额 | 备注 |
拐杖、轮椅等 | 12 | 9.67 | -2.33 | |
危房改造 | 20 | 18.4 | -1.6 | 爱心房建设 |
无障碍设施改造 | 5 | 20.29 | 15.29 | |
大型修缮 | 0 | 9.63 | 9.63 | 服务大厅装修 |
合计 | 37 | 57.99 | 20.99 |
八、有关建议
(一)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全面、完整、齐全、规范地建立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湘财绩[2013]28号”等文件关于绩效目标管理的统一要求,设立项目明确、内容具体、可以量化的目标体系,使用规范明晰的绩效管理表格等规范资料,规划好资金的每一项用途所对应目标的具体要求,避免缺项、漏项或绩效目标不具体等情况的再度发生,以便于项目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专项资金分配方面
在建立健全规范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对部门事业运行资金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的所有项目,做好项目规模、资金分配和使用规模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划和相应的支出预算,并明确项目实施、完成的时间等要求,以便按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资金的成本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三)资金核算管理方面
1、专项资金实行专户核算:
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级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应按照要求在本单位机关统一核算的账套内,分门别类地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归集、核算、反映不同资金情况,明晰准确反映各类专项资金的收支结果,以便于分析考核和管理控制,确保专款专用。
2、规范使用会计科目:
①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的核算,应在“事业收入—专项资金”一级明细科目下,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上级补助专项资金收入的核算,应在“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资金”一级明细科目下,按资金性质设相关的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②对上述两类资金支出的核算应与单位运转相关的“基本支出”分离,设置“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上级补助专项资金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在此科目下再按具体支出项目类别(如: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职业康复、残疾人事业—爱心房建设等)进行明细核算;对其结转的核算应在“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下设置“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专项资金——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和反映。
3、根据以上1、2确定的原则,对历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实际结转、结余情况进行清理核查,调整账务,准确反映出本级财政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的收支结转、结余结果。
4、严格执行《会计法》及本单位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支出凭证、手续的完整性、齐全性及合法性审核,杜绝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备等情况的再度发生。
(四)预算、决算管理方面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和年度的收支、结转结余情况,综合考虑预算年度事业运行、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申报和编制预算,尽力保证部门预算的项目全面完整、数据合理准确,减少或避免漏项、数据偏差过大情况的出现。同时在编制预算项目时应结合单位上年实际收支情况,合理划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各类专项支出,以便预算的执行和控制,促进各类项目不同绩效目标的实现。
2、严格遵守《预算法》,规范编制年度部门决算,保证全面、完整、真实反映部门收支结果,为财政预算监督、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九、评价结果运用意见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良”,但存在以上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对此,建议:
1、财政部门应强化预算单位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适时组织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业务的专项培训;加强财务核算的指导和监督,不断促进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规范。
2、财政部门应加大对预算部门财政资金预决算编报工作的指导、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报审批程序,尽力保证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精准性和预算控制的有效性,尽力保证部门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为财政管理决策奠定可靠基础。
附件:
1、2016年度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整体支出明细表
2、2016年度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整体支出基础数据表
3、2016年度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整体支出指标体系评分表
4、2016年度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整体支出绩效满意度调查问卷(汇总)
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苏国孝
中国.湖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孟 弢
2017年10月8日
附件1: 2016年度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整体支出明细表 单位:元
基本支出 | 备注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经济科目 | 决算支出 | 项目名称 | 经济科目 | 决算支出 |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200,829.63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
津贴补贴 | 124,810.00 | 津贴补贴 | |||||
奖金 | 33,405.00 | 奖金 | |||||
社会保障缴费 | 11,238.93 | 社会保障缴费 | |||||
伙食费 | 43,791.00 | 伙食费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6,026.00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小计 | 470,100.56 | 小计 | -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退职(役)费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退职(役)费 | ||||
退休费 | 159,797.34 | 退休费 | |||||
生活补助 | 生活补助 | ||||||
救济费 | 救济费 | ||||||
奖励金 | 奖励金 | ||||||
生产补贴 | 生产补贴 | 52,500.00 | |||||
住房公积金 | 15,594.00 | 住房公积金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000.00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小计 | 177391.34 | 小计 | 52,500.0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费 | 69,106.57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费 | |||
印刷费 | 900.00 | 印刷费 | |||||
水电费 | 8263.18 | 水电费 | |||||
邮电费 | 9,300.00 | 邮电费 | |||||
维修费 | 8,200.00 | 维修费 | |||||
差旅费 | 6,491.00 | 差旅费 | |||||
会议费 | 会议费 | ||||||
培训费 | 2000 | 培训费 | 66,794.00 | ||||
公务接待费 | 11,458.00 | 公务接待费 | |||||
劳务费 | 15,074.00 | 劳务费 | |||||
工会经费 | 7,200.00 | 工会经费 | |||||
福利费 | 福利费 | ||||||
公务用车维护 | 22,339.99 | 公务用车维护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3,319.53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33,966.00 | ||||
出国费 | |||||||
小计 | 333,652.27 | 小计 | 1,300,760.00 | ||||
其他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39,100.00 | 其他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186,900.00 | ||
拨出经费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219,000.00 | |||||
拨出经费 | 76,472.00 | ||||||
基本支出合计 | 1,120,244.17 | 项目支出合计 | 2,835,632.00 | ||||
说明:因市残联部门决算数据与实际支出不符,财务核算基本支出与专项支出核算未规范划分反映,此表数据根据评价分类、整理、调整后的结果填列。 |
附件2: 2016年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单位:万元 | ||||||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6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41 | 41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5年决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2016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 4.19 | 7.04 | 3.38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0.11 | 2.23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 | 0.11 | 1.15 | ||||
2、出国经费 | 0 | 0 | ||||
3、公务接待费 | 4.08 | 7.04 | 3 | |||
项目支出情况: | ||||||
1、业务工作专项 | 398.74 | 283.56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公用经费情况: | ||||||
办公费 | 6.36 | 7.5 | 6.91 | |||
印刷费 | 0.93 | 3 | 0.09 | |||
水电费 | 1.31 | 1.1 | 0.83 | |||
邮电费 | 0.93 | |||||
维修费 | 0.18 | 2.5 | 0.82 | |||
差旅费 | 0.91 | 4 | 0.65 | |||
会议费 | 0.73 | 4 | 0.00 | |||
培训费 | 0.16 | 0.20 | ||||
公务接待费 | 4.08 | 7.04 | 1.15 | |||
劳务费 | 5.72 | 1.51 | ||||
工会经费 | 2.21 | 0.24 | 0.72 | |||
福利费 | 0.00 | 0.24 | 0.0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4.52 | 2.23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44 | 3.48 | 17.33 | |||
资本性支出 | 13.91 | |||||
政府采购金额 | 37 | 57.99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489.22 | 395.58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2016年完工项目) | (㎡) | |||||
- | - | - | - | - |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 |||||
说明:1、“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 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
2、由于市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如预算表中无、资本性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项目金额),因此,本表公用经费预算数仅能供参考。同时,2106年预算编报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决算报告支出结果与实际脱节,本表2016年公用经费决算数依据市残联财务核算资料反映结果,并对专项资金支出进行调整剔除后填列。 |
附件3: 2016年度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扣分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3 | 预算配置 | 1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8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8 | |||||
过程 | 61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因年初预算内容不完整、数据偏差过大,不便比较,酌情扣1分。 | 4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因年初预算内容不完整、数据偏差过大,不便比较,酌情扣1分。 | 4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5 | |||||
预算管理 | 4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8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10%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执行率为156.73%,扣3分。 | 3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有财务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但无项目实施管理制度,酌情扣1分。 | 7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个别支出事项手续不完备(低视力助视器无对方票据、装修支出无验收和签证手续),酌情扣1分.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预算内容不完整、数据偏差过大,决算与实际脱节、数据不符。扣3分。 | 2 | ||||
产出及效率 | 26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8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书)×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①重点工作办结率等于100%的,得满分;②重点工作办结率小于85%的,得0分;③重点工作办结率在85%-10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 8 | |
履职效益 | 6 | 经济效益 | 6 | 对照年初预定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出现一例未完成事项,扣1分。 | 根据年度工作规划和本次评价结果进行考核。 | 特困残疾人项目扶持10户未完成,扣1分。 | 5 | ||
社会效益 | 考核部门工作对社会的影响。出现不利影响,每一例扣1分。 | 根据政府考核结果、本市优化环境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 无不利影响情况。 | ||||||
12 | 机关工作整体满意度 | 6 | 政府对于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得6分,良好得5分,合格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 | 2016年,政府考核结果为“优”。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社会公众调查满意度为90% | 6 |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89 |
绩效评价等级说明:优(100—90分),良(89—80分),中(79—70分),差(70分以下)。
附件4:
2016年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整体支出绩效满意度调查问卷(汇总)
您好:
我们是津市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小组调查员,为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工作的满意度,我们设计了调查问卷,请您选择合适的答案填写。您所填写的问卷将是匿名的,对于您的问卷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您所提供的意见仅作为统计分析,谢谢您的配合!
调查对象姓名:
调查对象类型:①市直机关领干部、乡镇街道干部 □
②残疾人就业、培训、救助机构人员 □
③残疾人本人或家属 □
④市民 □
具体调查内容:
1、您是否了解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的职能职责?
了解□ 37份 不了解□3份
2、您认为该部门在“残疾人就业保障”方面做得如何?
好□37份 一般□3份 差□ 不清楚□
3、您认为该部门在“残疾人医疗救助”方面做得如何?
好□39份 一般□1份 差□ 不清楚□
4、您认为该部门在“残疾人托养扶持”方面做得如何?
好□38份 一般□2份 差□ 不清楚□
5、您认为该部门举办和组织的助残活动是否真正收到了实效?
有实效□ 40份 实效不大□ 没实效□ 不清楚□
6、您认为该部门的各项助残工作及相关活动是否真实?
真实□ 40份 水份大□ 不真实□ 不清楚□
7、您认为该部门的各项助残工作及相关活动在保证公开、公平方面做得如何?
好□38份 一般□ 2份 差□ 不清楚□
8、您认为该部门目前的助残、扶残等方式是否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适应□29份 基本适应□11份 不适应□ 不清楚□
9、你认为该部门在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方面做得如何?
很好□ 40份 一般□ 不好□ 不清楚□
10、您认为该部门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如何?
好□40份 一般□ 差□ 不清楚□
11、您对该部门工作现状的总体评价?
满意□ 36份 一般□4份 不满意□
12、如果您对部门工作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您在此处进行说明:
仅一条文字建议:继续保持
部门工作满意度结果:36/40*1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