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受津市市财政局委托,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对津市市2014年——2017年6月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是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改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的专项资金,其使用范围主要是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和农村学校)人口的生活用水。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战略目标,市委常委2014年5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确立了“一片两线”(市城区及城郊片区、东西两线)的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方案,并于2014年10月开始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为津市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截至2017年6月底止,市财政共计对市水务局拨入资金3,878.05万元,其中:中央、省及本级财政拨入3,088.75万元,农民自筹789.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4年—2017年6月,市水务局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绩效目标,在市水务局各年度工作安排(计划)中予以体现,无其他绩效管理申报的专门资料。因此,对于该部门的绩效目标,依据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归纳整理如下: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
全市上下高度统一思想、科学谋划、全力以赴,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确保两年内解决9万人饮水不安全及7万人饮水质量不高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创造良好的必要条件。
2、2014年—2017年6月项目具体目标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16年12月,市水务局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对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自评报告反映了项目的概况、项目的实施及管理、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等内容,并就存在的资金短缺等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但自评报告不够规范,未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评分,未对本项目绩效进行综合等级评定。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所接到市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价工作涉及预算决策、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
根据方案,本次评价对2014——2017年6月该项资金专项全部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审核,资金审核率为100%,现场查看水厂1座(谢家堰水厂)及其管网等附属设施,占计划项目数的50%,并在城镇、乡村(社区)对用户、乡镇干部、市自来水公司员工等进行了满意度问卷调查。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计划总额3,878.05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3,068.75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20万元,本级预算外(农民自筹)789.3万元。项目资金实际安排拨付到位3,878.05万元,其中,2014年拨付到位1,918.07万元,2015年拨付到位670.02万元,2016年拨付到位1,289.96万元,到位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表1、表2:
表1: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情况表 | |||||
日期 | 凭证号 | 文号 | 拨款内容摘要 | 金额 | 累计 |
2014.12 | 1 | 津财预[2014]85号 | 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一体化工作经费 | 200,000.00 | 200,000.00 |
1 | 湘财建指[2014]14号 | 农村饮水安全 | 3,540,000.00 | 3,740,000.00 | |
1 | 湘财建指[2014]252号 | 农村饮水安全 | 199,700.00 | 3,939,700.00 | |
1 | 湘财建指[2015]250号 | 农村饮水安全 | 12,218,000.00 | 16,157,700.00 | |
1 | 津预外[2015]1887\1888 | 城投转入改水资金 | 3,023,000.00 | 19,180,700.00 | |
2015.6 | 1 | 湘财建指[2015]28号 | 农村饮水安全 | 3,235,200.00 | 22,415,900.00 |
1 | 湘财建指[2014]381号 | 农村饮水安全 | 400,000.00 | 22,815,900.00 | |
1 | 津预外[2015]495 | 非税转入改水资金 | 3,065,000.00 | 25,880,900.00 | |
2016.6 | 1 | 湘财建指[2015]112号 | 农村饮水安全中央省配套 | 10,330,700.00 | 36,211,600.00 |
1 | 湘财建指[2015]110号 | 农村饮水安全省配套 | 363,900.00 | 36,575,500.00 | |
1 | 湘财建指[2015]222号 |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省配套 | 400,000.00 | 36,975,500.00 | |
1 | 津预外[2016]068\0139 | 非税转入改水资金 | 1,805,001.75 | 38,780,501.75 |
表2: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计划分类汇总表
汇总情况 | 资金级次 | 金额 | ||
1 | 中央、省级配套 | 30,687,500.00 | ||
2 | 地方财政资金 | 预算安排 | 200,000.00 | |
预外转入(农民自筹) | 7,893,001.75 | |||
小计 | 8,093,001.75 | |||
合 计 | 38,780,501.75 |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支出总额3659.75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投资3327.78万元,待摊投资331.9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4.37%,项目资金结转218.3万元。资金使用详细情况见附件1:《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明细情况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行为,有效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市水务局根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等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制定了《津市市水利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津市市水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使用、工程预付款管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设备采购、支付审批、监督检查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2)专项资金核算
市水务局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的收支等情况,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和《津市市水利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专账进行核算,核算行为较为完整、规范。
(3)专项资金支付
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程序基本规范。项目实施后大部分支出项目由市水务局逐级审核,再向市财政提出申请,由国库集中支付。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市水务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安排使用,具体组织实施情况为:
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了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行为,市水务局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中对“项目管理”的项目决策、项目审核、招标管理、建设项目变更等9个方面专门做出了规定,使项目的实施做到了有章可循。
2、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项目实施管理的组织领导到位。市水务局成立了局长挂帅、分管副局长负责、水管站牵头、其他各职能机构协同配合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划和方案,按照市委的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按期完成本项目的目标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执行较为严格。从抽查审核的工程管理资料来看,项目的建设管理基本能按内控体系所规定的原则进行组织和实施,尤其是比较严格地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的“三制”规定,并通过特聘群众监督员的方式,基本实现了对工程建设管理的全方位监控,项目实施程序较为规范,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2014—2017年6月,本项目目标实施完成情况如下:
1、东线、西线水厂改扩建。
(1)完成了东线谢家堰水厂改扩建任务,主要内容包括:谢家堰水厂扩建供水规模1000立方米/天,新增供水人口1万人,供水能力达设计标准规模2285立方米/天;
(2)完成了西线白龙潭水厂改扩建任务,主要内容包括:在金鱼岭街道办事处新建4000立方米高位水池及其他建筑物1500平方米,实施主管网延伸,供水能力达设计标准规模15000立方米/天。
2、管网铺设。
完成了东线、西线主管网铺设及灵泉镇、棠华乡部分偏远村组分散式供水管网建设任务,管网铺设里程分别为21.129公里、115.588公里,合计136.717公里。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4—2016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解决了困扰全市农村饮水不安全的问题,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为增加经济收入,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当地群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因此,该项目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一是解决了项目区农民饮水安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农村养殖业、加工业逐步兴起,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给农村环境和水资源带来了较大影响,部分地区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水污染严重,饮水安全已威胁到农民的身心健康。为此,市委、政府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基本实现了全市农村人口方便用上达标自来水的目标,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是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清洁、安全的饮用水不但保障了农民远离疾病,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告别了肩挑手提或摇把井的用水历史,和城市人一样用上了洗衣机、热水器,同时,增强了农民抵抗洪灾等自然灾害、影响农民日常生活的能力,避免了疾病疫情传播。因此,通过农村饮水安全项项目的实施,使得农民的生活更舒适、更卫生、更健康,缩小了城乡差距。
三是密切了党群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重大战略目标,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基本、最迫切需求,是党和政府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通过满意度问卷调查表明,本项目的实施,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他们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密切了党群关系。
对于本项目的绩效满意度调查和测评,发出问卷40份,收回40份,经对9个记分问题的得分情况按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综合得分为92.95分。满意度调查情况详见附件3:《2014—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结果》。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测评,该项目得分88分,总体绩效评价等级为“良”,评分情况详见附件4:《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年度绩效目标规划不够规范,设立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不便于绩效目标考核和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没有按《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的要求进行专门的绩效目标申报、审批,年初没有规范明晰的绩效管理申报表格等资料,仅在市水务局的年度工作安排、对津市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有关项目设计批复,以及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津市市2014—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备案的通知》等文件中体现,项目执行时点、实施和完成时间、成本费用控制、保障措施等不明确,绩效目标管理不够规范。
(二)资金核算管理方面
2014—2016年,该项目共计安排资金指标3,878.05万元,实际支出3,659.75.45万元,结转金额218.3万元。财务实行专账核算,独立明晰的反映的此项专项资金的收支的情况。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投资列支依据不完整。
依据2014年5月21日《津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纪要》(第6次)精神,对于乡镇的建设投资按照规定的标准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进行拨付。经审核发现,对于乡镇投资款的支付,付款凭据不齐全,既没有经专业机构审定的完整明晰的工程支出结算依据,也没有完成工程量验收考核结论材料及兑奖结算文件,仅以乡镇报告及非税票据,甚至仅以非税票据作为建安投资支出凭证:
(1)部分对乡镇的“建安工程投资”支出,凭乡镇申请报告(部分附有支付明细清单、但未经专门审定)及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拨付,没有完整的工程支出结算依据。如:
①2015年6月5#凭证 ,列支建安工程投资950,000.00元中,凭工业集中区改水工程增加施工费报告、附改水工程造价估算表支付资金70,000.00元、新洲镇增压泵经费报告支付100,000.00元;
②2015年12月29#凭证,列支建安工程投资1,337,275.00元中,凭报告支付的有棠华乡改水缺口资金100,000.00元,支付工业集中区青苗补偿费用15,000.00元,支付渡口镇街道主管网铺设资金100,000.00元等。
③2016年6月6#凭证,列支建安工程投资220,000.00元中,凭金鱼岭办事处零星改水资金报告支付100,000.00元,凭渡口镇改水资金缺口报告支付100,000.00元。
④2016年12月9#凭证,列支建安工程投资205,000.00元中,凭新洲镇解决佳和牧业及部分村民饮水经费报告(附有未经审定的工程明细预算表)支付200,000.00元。
(2)部分对乡镇的“建安工程投资”支出,仅凭乡镇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拨付。如:
①2015年6月5#凭证列,支建安工程投资950,000.00元中,仅用各乡镇财政所、工业区开出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拨付于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金额400,000.00元,其中新洲镇增压泵建设资金100,000.00元,支付白衣镇100,000.00元,支付棠华乡200,000.00元。
②2015年12月29#凭证,支付乡镇、工业区建安工程款1,337,275.00元中,仅用各乡镇财政所、工业区开出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拨付于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金额1,000,597.00元,其中棠华乡143,800.00元,白衣镇323,938.00元,保河堤140,044.00元,新州镇90,415.00元,李家铺乡71,000.00元元,灵泉镇50,000.00元,工业区172,400.00元 。
③2016年6月6#凭证,列支建安工程投资220,000.00元中,用非税收入票据支付棠华乡财政所费用20,000.00元。
④2016年12月9#凭证,列支建安工程投资205,000.00元中,用非税收入票据支付药山镇临东村费用15,000.00元,新洲镇黄林堰村管道改造费用20,000.00元,新洲街道管网费用20,000.00元。
⑤2017年9月6日,依据社区报告支付毛里湖荣台社区管网改造资金50,000.00元、支付新湖村管网改造资金50,000.00元、支付灯塔村管网改造资金100,000.00元,合计200,000.00元(至此次评价时止,尚未做账务处理)。
2、少数支出资金支付审批手续不够齐全。
2017年9月6日,依据社区报告支付毛里湖荣台社区管网改造资金50,000.00元、支付新湖村管网改造资金50,000.00元、支付灯塔村管网改造资金100,000.00元,合计200,000.00元,资金申请报告无市级领导签字手续。
3、其他费用支出挤占专项资金。
2017年1月11日,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支付新洲水电站费用45,000.00元、2017年1月20日,支付毛里湖镇(财政所)费用50,000.00元,合计95,000.00元支出项目不明,属于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
(三)项目组织管理方面
1、工程验收程序不到位
部分工程款项、材料款项支付无齐全完整的验收资料,验收程序履行不到位。如:
(1)2014年 12月2#凭证,支付湖南德力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电力安装工程款,列“建安工程投资”64,000.00元,无工程竣工验收单等资料;
(2)2015年6月2#凭证,支付保河堤镇七星村、民星村和渡口镇新湖村集中供水工程,列“建安工程投资”129万元:
①支付津市市湘澧水利建材物资有限公司七星水厂工程补助(民办工程,先垫资)款120万元,无工程验收单等资料。
②支付湖南银泰通信发展有限公司非开挖管道敷设建设工程增补合同工程款9万元,无工程验收单等资料。
(3)2014年12月8#凭证,支付泽州县世纪球墨铸造有限公司开球墨管及配件款,列“建安工程投资”460万元,其中200万元材料配件无验收等资料。
2、工程合同执行手续不齐备。
少数工程款项支付进度未按合同约定依据计量清单执行,如:2014年12月9#凭证,支付桃源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一体化西线工程20%的工程款118万元,列“建安工程投资”,合同金额594.2万元,约定的支付方式为:工程量完成30%支付合同20%,完成70%支付合同的50%,完成工程100%支付合同80%,验收后支付合同92%,1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结清。未见工程进度完成30%的计量结算单。
3、部分技术服务项目合同签订不到位。
2014年,支付市自来水公司质检费(水表)23万元,2015年支付津市市质检所材料检测费20万元,合计43万元,无技术服务类合同,检测责任等内容不明确。
七、相关建议
(一)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规范绩效目标管理行为,全面、完整、齐全、规范地建立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湘财绩[2013]28号”等文件关于绩效目标管理的统一要求,设立内容具体、项目进度和保障措施明确、可以量化的目标体系,规划好资金对应目标的具体要求,以便于项目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资金核算管理方面
1、严格遵守《会计法》,规范会计核算,各项支出均应依据齐全、完整、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处理,尤其是建安工程投资支出,必须依据招投标程序合法、合同管理规范、决算审核到位、支出票据合规的要求予以列支,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
2、严格遵守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规定,规范非资本性支出行为,杜绝乡镇、水电站费用使用专项资金等情况的再度发生。
3、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完善签字手续,规范执行项目资金支出流程,明确资金使用的相关责任。
(三)项目组织管理方面
1、严格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管理,确保所有建安工程款项(含进度款)、工程材料采购款项的支付均应履行责任明确的验收或计量签字、签证等程序。
2、规范合同管理,无论是建安工程,还是技术服务类事项,均应签订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明确合法的规范合同或协议,以利于规范和约束经济活动行为,保证项目实施任务的顺利完成和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
八、评价结果运用意见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良”,但存在以上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对此,建议:
1、财政部门应加大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力度,组织和举办对项目执行单位、实施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业务的专项培训;并加强财务核算的指导和监督,不断促进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规范。
2、至此次评价时止,2014年—2017年6月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结转218.3万元,对此,财政部门应督促市水务局加快完成项目实施的扫尾工作,及时进行项目投资支出的结算和决算审核,在核实项目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以后年度项目资金预算。
附件:1、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表
2、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3、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结果
4、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苏国孝
中国.湖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孟 弢
2017年11月18日
附件1: 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明细情况表单位:元
支出内容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合计 | |
建安工程支出 | 土建工程 | 4,635,192.00 | 9,365,492.44 | 9,035,275.00 | 295,000.00 | 23,330,959.44 |
设备 | 128,000.00 | 128,000.00 | ||||
管材 | 4,099,959.00 | 741,424.00 | 4,841,383.00 | |||
管道 | 4,600,000.00 | 4,600,000.00 | ||||
水表 | 105,800.00 | 207,640.00 | 313,440.00 | |||
电力安装 | 64,000.00 | 64,000.00 | ||||
小 计 | 13,504,951.00 | 10,314,556.44 | 9,163,275.00 | 295,000.00 | 33,277,782.44 | |
待摊投资 | 设计 | 249,000.00 | 80,000.00 | 90,000.00 | 5,000.00 | 424,000.00 |
规划(调规) | 60,000.00 | 60,000.00 | ||||
预算编制 | 18,000.00 | 18,000.00 | ||||
质检、检测 | 230,000.00 | 200,000.00 | 430,000.00 | |||
招投标 | 120,000.00 | 120,000.00 | ||||
青苗补偿(各镇、街)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 415,240.00 | 415,240.00 | ||||
小车使用费 | 56,918.25 | 51,190.09 | 108,108.34 | |||
差旅费 | 11,627.00 | 29,695.90 | 41,322.90 | |||
水电费补助 | 220,000.00 | 220,000.00 | ||||
公务接待 | - | |||||
工作人员补助 | 44,000.00 | 43,500.00 | 87,500.00 | |||
宣传费 | 60,000.00 | 20,000.00 | 16,700.00 | 96,700.00 | ||
办公、食堂等其他费用 | 16,658.00 | 77,818.00 | 4,340.00 | 98,816.00 | ||
小 计 | 1,928,203.25 | 1,195,443.99 | 174,340.00 | 21,700.00 | 3,319,687.24 | |
合 计 | 15,433,154.25 | 11,510,000.43 | 9,337,615.00 | 316,700.00 | 36,597,469.68 |
附件2: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为了全面了解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或打√,我们只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用于综合分析,信息内容会绝对保密,感谢您的参与! | ||||||||||
调查者 | 姓名 | 性别 | 手机号码 | |||||||
职务 | 年龄 | 类别 | 水务系统干部职工□ 乡村干部□ 受益对象□ 自来水公司领导、员工□ | |||||||
调查日期 | 2017年 月 日 | 调查地点 | ||||||||
请在您认同的选项打“√” | 分值 | 记分系数:1 | 记分系数:0.7 | 记分系数:0.2 | ||||||
1、你认为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的宣传工作是否到位? | 3 | 到位□ | 基本到位□ | 不了解□ | ||||||
2、你认为这个项目实施后,农民的受益是否明显? | 3 | 非常明显□ | 比较明显□ | 不太明显□ | ||||||
3、你认为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是否合理? | 5 | 合理□ | 比较合理□ | 不太合理□ | ||||||
4、你认为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的启动是否及时? | 5 | 及时□ | 比较及时□ | 不太及时□ | ||||||
5、你认为津市市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实施后,农村安全饮水是否实现了全覆盖? | 5 | 已实现□ | 基本实现□ | 差距较大□ | ||||||
6、你认为津市市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部门配合协调是否一致? | 4 | 一致□ | 基本一致□ | 各自为政□ | ||||||
7、您觉得该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是否实现了安全生产的目标? | 5 | 已实现□ | 基本实现□ | 不了解□ | ||||||
8、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实施,是否达符合保护生态和环保的要求? | 5 | 符合□ | 基本符合□ | 存在问题□ | ||||||
9、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的要求? | 5 | 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了解□ | ||||||
10、您对该项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效果的总体评价的满意程度如何? | 60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您认为该项资金及其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您的建议: | ||||||||||
附件3: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调查汇总表 | ||||||
为了全面了解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或打√,我们只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用于综合分析,信息内容会绝对保密,感谢您的参与! | ||||||
调查者 | 姓名 | 性别 | 手机号码 | |||
职务 | 年龄 | 类别 | 水务系统干部职工□ 乡村干部□ 受益对象□ 自来水公司领导、员工□ | |||
调查日期 | 2017年 月 日 | 调查地点 | ||||
请在您认同的选项打“√” | ||||||
1、你认为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的宣传工作是否到位? 到位□33 基本到位□7 不了解□ | ||||||
2、你认为这个项目实施后,农民的受益是否明显? 非常明显□ 30 比较明显□10 不太明显□ | ||||||
3、你认为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是否合理? 合理□ 30 比较合理□10 不太合理□ | ||||||
4、你认为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的启动是否及时? 及时□28 比较及时□11 不太及时□1 | ||||||
5、你认为津市市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实施后,农村安全饮水是否实现了全覆盖? 已实现□30 基本实现□10 差距较大□ | ||||||
6、你认为津市市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部门配合协调是否一致? 一致□33 基本一致□7 各自为政□ | ||||||
7、您觉得该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是否实现了安全生产的目标? 已实现□31 基本实现□9 不了解□ | ||||||
8、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实施,是否达符合保护生态和环保的要求? 符合□33 基本符合□7 存在问题□ | ||||||
9、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的要求? 符合□31 基本符合□9 不了解□ | ||||||
10、您对该项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效果的总体评价的满意程度如何? 满意□33 基本满意□7 不满意□ | ||||||
您认为该项资金及其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汇总:无 | ||||||
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计算表 | ||||||||
记分问题序号 | 分值 | 第一档问卷数 | 记分系数 | 第二档问卷数 | 记分系数 | 第三档问卷数 | 记分系数 | 问卷合计 |
1 | 0.7 | 0.2 | 40 | |||||
1 | 5 | 33 | 165 | 7 | 24.5 | |||
2 | 5 | 30 | 150 | 10 | 35 | |||
3 | 4 | 30 | 120 | 10 | 28 | |||
4 | 4 | 28 | 112 | 11 | 30.8 | 1 | 0.8 | |
5 | 4 | 30 | 120 | 10 | 28 | |||
6 | 4 | 33 | 132 | 7 | 19.6 | |||
7 | 4 | 31 | 124 | 9 | 25.2 | |||
8 | 5 | 33 | 165 | 7 | 24.5 | |||
9 | 5 | 31 | 155 | 9 | 31.5 | |||
10 | 60 | 33 | 1980 | 7 | 247.1 | |||
计分合计 | 3223 | 494.2 | 0.8 | 3718 | ||||
综合平均得分 | 92.95 |
附件4: 2014年—2017年6月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依据 | 评价标准 | 扣分理由 |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绩效目标申报表 | 目标预算与文件规定相符(1分);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1分)。 | 没有规范的目标管理资料、目标实施和完成时点、成本控制等内容不明确,扣1分 | 3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7]44号)、国务院《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2012年3月21日)以及《中共津市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14年第41号) |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1分);符合改善贫困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需求(2分)。 | 4 | |||
决策程序 | 4 | 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3分);申报、批复、调整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1分)。 | 4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3 | 国务院《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2012年3月21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湘财建指[2015] | 有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分); | 没有规范的资金分配计算过程资料,扣1分 | 2 | ||
分配结果 | 5 | 湘财建指[2014]14号、湘财建指[2014]252号、湘财建指[2014]381号、湘财建指[2015]28号、湘财建指[2015]110号、湘财建指[2015]115号、湘财建指[2015]222号等资金指标文。 | 项目分配符合预算(1分); | 对乡镇支付资金没有规范预算安排,以报告等方式支付,扣1分 | 4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湘财建指[2014]14号、湘财建指[2014]252号、湘财建指[2014]381号、湘财建指[2015]28号、湘财建指[2015]110号、湘财建指[2015]115号、湘财建指[2015]222号等资金指标文。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100%计(3分); | 3 | |
到位时效 | 2 | 湘财建指[2014]14号、湘财建指[2014]252号、湘财建指[2014]381号、湘财建指[2015]28号、湘财建指[2015]110号、湘财建指[2015]115号、湘财建指[2015]222号等资金指标文。 | 资金按计划要求及时到位(2分);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5 | 查阅报销支付凭证、查看项目现场等 | 虚列(套取)扣5分; 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2分); | 支出依据不合规,扣2分;存在自立标准使用资金发放加班费情况,扣1分 | 2 | ||
财务管理 | 5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津市市水利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津市市水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专账专户核算(1分);专款专用(2分);会计资料真实完整(1分)。 | 项目外使用资金扣2分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2 | 项目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分工情况 | 机构健全(1分);分工明确责任明确(1分)。 | 2 | |||
项目实施 | 4 | 按计划实施,按计划完成;经审核的项目管理资料等信息及现场查看情况;报销、列支流程符合规定、审核制度健全 | 按计划实施(1分);按计划完成(1分);项目管理资料完备(1分);财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销(1分)。 | 部分工程、材料未进行规范的验收,合同控制不到位,扣1分 | 3 | ||||
管理制度及创新 | 4 | 国务院《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2012年3月21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共津市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14年第41号)及省财政厅各期指标文件。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有管理创新举措(1分);完整规范的项目档案资料(1分)。 | 有《津市市水利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津市市水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中有“项目管理”内容等,但无规范验收资料,扣1分。 | 3 | ||||
项目绩效 | 50 | 项目产出 | 25 | 产出数量 | 7 | 按预定的各类项目实施计划数量实施并完成完成。 | 每一项目标为全面完成扣0.5分,扣完为止。 | 7 | |
产出质量 | 8 | 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管和抽查的文件资料等。 | 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对项目进行监管和抽查,得8分,否则,适当扣分。 | 未按建设单位进行监管的抽查资料,扣1分 | 7 | ||||
产出时效 | 5 | 在2014—2016年内实施、拨付和使用资金。 | 未在规定时限内拨付使用资金,每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产出成本 | 5 | 专项支出成本费用合理合规,不超预算。 | 与预算目标规定不相符的支出,每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项目效果 | 25 | 社会效益 | 10 | 对照长期目标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7]44号)、国务院《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2012年3月21日)以及《中共津市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14年第41号)等文件进行评价。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按优10分、良8分、中6分、差5分进行评价)。 | 10 | |||
可持续影响 | 8 |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7]44号)、国务院《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2012年3月21日)以及《中共津市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14年第41号)等相关要求,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持续增加经济收入,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4分);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4分) | 8 |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7 | 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满意度调查结果。 | 调查综合满意度得分95分以上(7分);95-85分(6分);85-70分(5分);70分以下(4分)。 | 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综合得分92.95分,记6分。 | 6 | ||||
被评价单位配合情况 | 5 | 5 | 5 | 评价小组在评价过程中被评价单位、部门配合情况 | 积极提供绩效评价相关的账表资料,并提交全面客观的自评报告及评价指标体系表(5分),否则酌情扣分。 | 配合情况较好,并进行了自评。 | 5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88 | |||||
绩效评价等级:优(100-90);良(89-80);中(79-70);较差(69-60);差(59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