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津市市财政局针对以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式的住保、环保建设项目评审存在投资额度较大、工程变更较多、常规评审结论不被接受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出“三清单”评审模式,既获得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一致认可,又有效遏制了利益输送和腐败滋生。
一是按施工清单评审。即对已签订施工合同,已按图施工的清单项目,不再进行量价费的评审。主要依据施工合同及投标金额进行评审。
二是按投标清单评审。即对已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展开施工的项目,有投标价清单项目的,依据投标量及投标价格进行评审;没有投标价清单项目或严重不平衡报价、但有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主要依据投标时的当期清单计价依据及投标优惠率进行评审。
三是按勘察清单评审。即对未列入施工合同之中的增补项目,如合同中有类似清单的,依据投标综合单价进行评审;如合同或投标中没有类似清单的,主要依据现场勘察记录和当期省、常德市相关计价依据进行评审。
稿源: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