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效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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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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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情况
内容描述*
用途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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